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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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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有內容能力,只會倒賣渠道資源的,會死的很慘。過去的5年廣告行業在技術方面的進步很大,最為明顯的就是我在攜程上看哈薩克的機票,過一天就發現今日頭條開始給我推送哈薩克的機票……這是怎麼做到的,大家都清楚……但是,暴力展示走到了盡頭。我們更加需要有價值的信息,而不是相關信息。2 只有創意能力,沒有深耕某一領域的內容能力,會死的很慘。用戶太聰明,Creative Director不夠用了……現在的YY自嗨稿太多。大量CD缺乏對一個產品的深度了解,對於競品就更不用說了,對於用戶insight分析往往偏差很大。也不能說CD做得不好,也是這個行業太急功近利了。今天我做A客戶,明天客戶Marketing Head換人了,我們就得去做B客戶。沒有深耕能力,就導致營銷人員靠表面創意糊弄事。下面是我給捷豹品牌做顧問,分析捷豹設計的進化,我需要閱讀這麼多資料。隨便抓一個代理公司的CD,做一次campaign,你的團隊會閱讀多少資料。除了OEM Brief給你的信息,是否可以返還給他們幾倍的信息價值。不過我現在也感受到廣告代理商特彆強烈尋求改變的意願。這個世界渠道費用被嚴重高估,內容本身被嚴重低估。這些掌握客戶的大代理公司開始到內容領域抄底。我自己是「二混子stone」、「李老鼠說車」等IP最早的發現人(混子哥沒有畫第一張汽車漫畫、老鼠哥沒有做第一次視頻的時候我們就很熟)。這些大代理公司跟我說:王洪浩你看人很准,你說誰有價值,我們就去投誰。能做深度內容的團隊其實非常少。內容生產不難,但是持續輸出高品質內容很難。這一兩年必然是血腥的廣告代理公司殺入內容圈搶人的時代。這種搶人未必是過去那種搶「IP」本身,比如范冰冰、李冰冰這種。搶人可能進入一個更高階的狀態,搶「編劇」、搶「策劃」、搶「出品人」、搶「研究室」……代理公司可以將這些資源整合成一條industry產業鏈。我自己相信未來的廣告代理公司應該會設定一個職位叫做CCO, Chief Content Officer。我自己在廣告公司做過Account、Copywriter、在垂直媒體做過主編、給好多廣告代理公司和OEM做顧問。以上毫無意外就是我對過去、當下和未來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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