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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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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共享腳踏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註冊用戶超1億人次。如此龐大的數量在給用戶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公共交通增添了不少負擔以及安全隱患,因此交通部今天發布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徵求意見。首先,交通部承認互聯網租賃腳踏車(俗稱「共享腳踏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腳踏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指導意見》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管理的責任主體,各地要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行交通規劃,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腳踏車,但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腳踏車。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根據城市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為解決行車和亂停亂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腳踏車交通網路和停車設施,推進腳踏車道建設,規範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施划配套的腳踏車停車點位。《指導意見》要求運營企業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註冊、使用,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並要求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指導意見》鼓勵互聯網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用戶安全文明用車,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腳踏車使用規範和安全文明騎行的宣傳教育。加強信用管理,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資料庫,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破壞共享腳踏車那些人,你們悠著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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