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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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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被棄34年尋親 親生父母留紙條稱相認時以紙為憑證網路配圖近日一則被棄34年尋親的新聞引發關注。為了讓自己的人生更加完整,浙江金華義烏市34歲的楊琳女士希望能通過媒體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1983年6月下旬,剛出生不久的楊琳被遺棄在浙江金華義烏縣(1988年撤縣建市)政府大院內,襁褓中有一張年庚、30元錢、一個奶瓶和一包奶粉。楊琳嬰兒時期照片。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人楊琳提供在年庚里,楊琳的父母還向未知的養父母發出了美好的約定 ——「可以在孩子長到16歲時於端午(陽)節日在義烏火車站售票門口手捧鮮花者就是親人。如端陽碰不到10月1號可以,相認時以此紙為憑。」楊琳已經結婚生子,她告訴記者:「當第一次看到這張年庚時我已經26歲了,早已過了信中與親生父母約定的時間。養父母對我不錯,但我希望人生能更完整,知道自己是哪裡來的。因此,我想跟親生父母見上一面,讓他們知道我過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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