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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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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8日就規範中成藥藥品名稱問題表示,下一步,對於已上市的中成藥中根據有關規定確需修改名稱的產品,食葯監總局將給予其一定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採取加括弧的方式允許老名稱使用,讓患者和醫生逐步適應。此前,食葯監總局就《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引發各界熱議。意見稿提出,中成藥命名不應採用誇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如「寶」「靈」「精」「強力」「速效」等,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詞。食葯監總局葯化註冊司有關負責人指出,中成藥誇大式命名是中成藥行業亂象的集中體現,如「寶」「靈」「精」「強力」「速效」等字眼,帶有明顯誇大醫療效果的成分,而諸如「御制」「秘制」等則有虛假宣傳的嫌疑。如此命名,顯然與廣告法中相關規定相違背。該負責人強調,中成藥命名新規的出台,重點是清理帶有明示或暗示療效成分、存在低俗迷信的中成藥名稱。藥品名稱作為藥品標準的一部分,是藥品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規範,嚴格管理,不能給公眾造成誤導。藥品名稱不能明示或暗示療效,是藥品名稱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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