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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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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許多農民朋友都在諮詢農村土地的繼承問題,對於農民來說如今土地也確權登記了,自己能不能繼承父母留下的土地呢?土地真的能被繼承嗎?下面就來為大家解答一下: 目前農村的土地資源主要分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這些土地都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內部,而不是屬於農民,農民只能夠擁有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中規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後,其繼承人能夠在承包期內繼續繼承承包,承包耕地、草地的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戶家庭的人均死亡,這種情況下將不存在繼承關係,土地將會由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目前的土地承包制度是實行家庭承包制,《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規定,土地承包是以農村家庭為單位,承包人是指城堡土地的家庭,而不是家庭中的某個成員,也就是說如果家庭中一人死亡,而其他成員還健在,則不存在繼承問題,土地仍然有該家庭其他成員承包,並且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由此可以看出農村的土地除開林地之外,根本就不存在繼承關係,但是最近又有一位朋友問到農村的出嫁女能不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呢?其實出嫁女的土地問題國家也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主要是分為兩類情況: 1、出嫁女未遷出戶口,這時其還在父母的戶口之中,如果父母死亡,則能夠繼續承包父母承包的土地; 2、出嫁女戶口遷,在新居住地獲得了土地承包權益,則不能夠在原居住地享受到土地承包權益,如果父母死亡,則不能夠繼承父母的承包地、宅基地等。更多農業補貼、農村政策、農村信息關注「三農八卦」:sannongbagua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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