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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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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起,外匯局將採集銀行卡在境外單筆1000元以上消費消息。記者注意到,新規要求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這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發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中的新規。大家不用過度驚慌,還有3個重要信息點1. 採集的範圍是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提現和消費交易信息,不含非銀行機構基於銀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也就是說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在海外的消費暫時是不需要報備的)2. 報備是由發卡金融機構例如銀行來進行的。所以個人不需要另行申報3. 這次加大監控主要是為了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目的。換句話說,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是由銀行去進行匯總報備的,個人並不需要進行任何特別操作。對於未按照規定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發卡行外匯局將依法採取相關監管和處罰措施重要相關: 7.1起跨境匯款1萬美元以上須上報實際上,這也不是國內對境外款項首次實施管制,早在2016年底,央行就發布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對大額交易進行報備,而對大額交易限額由原來的20萬元人民幣,縮減至5萬元人民幣。大額交易報告標準為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準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二是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跨境的報告標準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這也就意味著,7月1日起,跨境匯款1萬美元及等值外幣都需要上報,當然也會存在被懷疑、拒絕的風險。所以如果你有5萬美元以上的款項要匯到境外,以前只需要一次,現在需要至少匯5次,客觀上增加了匯款成本和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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