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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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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車主在給車子買了保險以後,以為車子出問題了就可以什麼都賠,這是不一定的,有時候發生事故之後,可能因為你一句話,保險公司就拒絕賠償你的損失。所以,有些話在報車險時一定不能說...... 1、車輛涉水后二次點火 車輛涉水后二次點火導致的故障,保險公司會認為是車主自己誤操作導致,不賠!假如發生涉水熄火不管壞沒壞一定不要再去嘗試發動車子。此時應該立即叫拖車。 2、我撞的是親戚的車 所謂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險人、被保險人(駕駛員視同於被保險人),除去這些人以外的,都視為第三者。而在保險條款中,將被保險人或駕駛員的家庭成員排除在「第三者」的範疇之外。所以,如果車輛撞到自家人,保險公司視為免責。同理,被同一單位名下的車輛碰撞也不能通過第三者責任險得到賠償。 3、駕照丟了 如果在駕駛證丟失、更換期間開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一分錢不賠! 4、自己修好了,帶著發票去報銷 如果車輛發生異地出險,或者事故發生在非工作時間,車主也必須先通知保險公司前來定損,然後送去修理廠。否則保險公司會因為無法確定實際損失金額而拒絕賠償。 5、車在修理時出現事故 車輛在維修期間出現的任何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6、他全責,我讓他走了 當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時,責任在對方,如果放棄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也就放棄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權利。(如果對方是行人和腳踏車等相對較弱勢的群體,那麼一般依照慣例也是由駕車方負全責,如有人傷則另作處理)。 7、48小時后報的案 交通事故發生48小時內未及時報險的,或者地震、颱風、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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