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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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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建局、物價局日前對全區範圍內所有在售樓盤展開一次聯合檢查。本次檢查主要圍繞售樓處公示材料、廣告宣傳、合同條款、銷售價格、捂盤惜售行為等環節開展。檢查發現,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是房產銷售普遍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點:一是減輕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如違約責任不對等,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違約金為每日萬分之一(1‱),消費者逾期交錢,違約金為每日萬分之五(5‱);二是限制或排除消費者權利,如交房時消費者先交足所有費用,而且不論房屋是否有質量瑕疵都必須接受,違者承擔逾期接受責任;三是免除自身責任,如所有對外廣告、宣傳資料、口頭表達或介紹信息均沒有約束力等。另外,還存在售樓處公示材料不齊全,部分存在缺頁、破損情況;售樓處擺放的獎項牌匾上存在「最」等絕對化廣告用語;個別開發企業存在捂盤惜售、超備案價銷售情況等。針對上述問題,聯合檢查組當場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開出書面《責令改正通知書》,同時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新北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統一使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對商品房交付使用、違約責任等進一步明確和規範,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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