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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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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銀監會官網發布《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下文簡稱「信披指引」),至此,P2P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悉數落地,與2016年8月24日發布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共同組成網貸行業「1+3」制度體系。根據該信披指引,其所稱「信息披露」,是指P2P平台及其分支機構通過其官方網站及其他互聯網渠道(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渠道)向社會公眾公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基本信息、運營信息、項目信息、重大風險信息、消費者諮詢投訴渠道信息等相關信息的行為。有關媒體注意到,信披指引全文共計4章28條,並附有信息披露內容說明(共計68條,其中平台需披露信息共計63項)。根據信披指引,P2P平台應向公眾披露的信息包括:備案信息,包括備案登記、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資金存管、公安機關核發的網站備案圖標及編號、風險管理等信息;組織信息,包括工商信息、股東信息、組織架構及從業人員概況、分支機構工商信息、官方網站、官方手機應用及其他官方互聯網渠道信息;審核信息,包括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經營合規重點環節的審計結果、上一年度的合規性審查報告。根據指引,P2P平台應當於每年1月10日前披露平台備案、組織信息;應當於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平台審核信息;且若信息發生變更,平台應當於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更新披露信息。指引同時規定了平台應當及時向出借人披露的信息內容,其中一條要求披露「截至借款前6個月內借款人徵信報告中的逾期情況、借款人在其他網路借貸平台借款情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信披指引同時規定,互聯網金融協會依據本指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對網路借貸行業的信息披露進行自律管理。網貸之家此前曾報道,2016年10月,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個體網路借貸》標準(T/NIFA 1—2016)和《互聯網金融協會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規範》。此外,根據銀監會信披指引,已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的機構,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應在本指引公布後進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及《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此,盈燦集團副總裁,網貸之家聯合創始人石鵬峰認為,監管細則發布一年了,合規落地的複雜性遠超監管想象,限制規模並不是長久之計,正道是通過充分信息披露和投資者教育,讓更多的「朝陽區群眾」參與到行業的監督中來,複雜的監管之難將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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