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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近日,問題編號為774392的網友留言諮詢:我是婚後父母付款給我購買的房子,房證共有情況一欄寫的是單獨所有。請問是屬於我自己的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煙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對此回復: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的規定,這種情況下,房產屬於一方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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