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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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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某中介行客戶發生的真實買賣房產歷程!三天之內,中間人轉手一套房就貴了20萬元。業主太生氣不賣了,買家很受傷,現正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想要買二手房的都要注意了!掛盤--成交業主周先生有套90平米左右的房子,5月初,他把房子掛到小區附近的一家中介門店去賣,中介建議他掛15000元/㎡,一共133萬。很快中介就打電話給周先生,說有個楊女士,要買他的房子,雙方第一次見面,就簽了房屋轉讓合同,對方也很爽快,當場付了5萬元定金。半路殺出個委託公證合同簽完第二天,楊女士打電話過來,說是家裡有急事,希望晚一兩個月再去過戶。為保險起見,要和周先生一起去公證處辦個公證,周先生沒多想就去了,結果到了那裡發現,對方是要求他辦一個委託公證。周先生對此表示不解:怎麼變成委託書了,對方說方便周先生以後不需要出來過戶,楊女士直接幫忙過掉就行了。這個授權委託書,辦理這套房子的過戶,各種手續委託給楊女士,等於楊女士又是周先生的買方,又是委託人。也就是說,辦了委託公證,這套房子後面的手續,就全權交給這個買家楊女士處理了,從此跟周先生就不搭界了。雖然心裡感覺怪怪的,但買賣合同都簽了,楊女士也付了絕大部分房款,所以周先生就答應了。真相浮現:業主買家相遇 買家最受傷之後,周先生開始清理房子里的東西,不過當天有個姓李的青年過來看房子,一聊才知道,這個小李才是這套房子的最終買家。而且小李說,他買這套房子,不是133萬,而是總共花了153萬,這下周先生傻眼了。周先生:等於抬高了20萬差價,我賣的其實不是楊女士,等於楊女士又轉手賣給小李。其實真相是,5月初,中介帶他去看了周先生的房子,而中介給出的價格就是153萬,因為對房子比較滿意,小李很快就決定購買。小李當時還以為,業主就是楊女士,合同也是跟楊女士簽的,但簽合同時,發現合同上有周先生的名字,楊女士就拿出一份委託售房的公證書說明。購房者小李:我就問她為什麼拿公證書,她說這個房子是她朋友的,她朋友在外地做生意,沒空回來,就全權委託他來代理售房相關事宜,同時也辦理了公證書。因著急買房,小李還是簽了合同,當場付了5萬元定金。隔天,小李突發奇想再去看看房子,正好就碰到了正在搬家的周先生。見到周先生,小李想了解周先生跟楊女士的關係,但是周先生表示不認識楊女士,中介覺得不對勁,就要拉小李離開,說人家正在收拾東西,現在就不要再看了,明天再來看吧。於是,小李將計就計把中介送回店鋪后,就偷偷上去找周先生。周先生和小李兩方一碰頭,整件事就穿幫了,原來,這個楊女士買房不是自己住,而是用來炒的,周先生的房子本來賣15000塊一平方,總價133萬。經楊女士手再轉到小李手上,就變成了17000元/㎡了,總價就高達153萬。一倒手,這個楊先生就賺了20萬。房子都還沒過戶,對方就敢這麼搞,周先生和小李都很火。周先生說,他的房子還沒過戶,房子的主人還是姓周的,她就敢這麼倒來倒去跟中介一起賺差價,實在是豈有此理。於是周先生又去了公證處,把先前的委託公證取消,所以,楊女士現在已經不能把這套房子過戶給小李,而小李已經交了5萬元定金給楊女士了,對方說不能退,小李現正採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可是浪費時間不說,房價又漲了一圈了!小李表示十分後悔。從周先生和小李的遭遇中,可以了解到二手房交易貓膩較多,在進行二手房買賣的時候盡量尋找信譽度較高的中介門店,有條件的話,可通過朋友介紹選擇可靠的中介人員;另外,儘可能找辦法與業主/買家見面,避免中間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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