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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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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一個自由職業者,我們四年,他還是給不了我穩定的生活,我們倆過得很窮,勉強維持溫飽。當年嫁給他,是因為愛年少無知,被他的詩人浪漫氣質所迷戀,現在我被生活折磨,對那些過去迷戀的東西,簡直不知所謂。我們結婚的時候,沒有浪漫的,沒有房子,沒有戒指和,那時候流行裸婚的說法,我還自詡也時髦了一把。我清楚的記得,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嫌棄「裸婚」這個詞。婚後第二年,老公因為衝動,把別人打了,家裡僅剩的一點錢被拿去賠償人家,他也因此蹲了監獄。我那時候懷孕不到3個月,一個人還要上班賺錢,沒錢付房貸,房東還要趕我走。一個人在外面孤苦無依的時候,我天天抱著被子哭,我對這窮日子恨之入骨。因為搬家動了胎氣,孩子在肚裡沒了,我後悔不迭。那個時候的我真可憐,沒人關心,沒人疼。養好了身體,我一心等著老公出來,要改變這現狀。老公出來之後,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也找了一份固定的工作,我們現在的狀況比以前要強多了。去年剩下了寶寶,現在我一直在家帶著孩子。今年國慶節,我在金店看中了一條項鏈,四五千元,我讓老公給我買,老公死活不願意。結婚四年,他從來沒送過我禮物,也沒帶我出去玩過,我這個要求過分嗎?和他在一起,我的心漸漸冷了,我忍受不了一直這麼窮,還不懂浪漫,這苦日子我過不下去了,我想和他離婚了,請問,我這麼做,是不是嫌貧愛富,是不是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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