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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喪偶,不是一件吉利的事。但是喪偶中隱藏的法律問題我們不能忽視。譬如「夫妻一方死亡,會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嗎」,再譬如「配偶死亡后,還要對其父母盡贍養義務嗎」……小編今天就想和大家來講講,喪偶涉及的婚姻關係、財產分割以及老人贍養的法律問題。1夫妻一方死亡會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嗎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自然死亡,婚姻關係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係的消滅,並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後果。2、宣告死亡,宣告失蹤人死亡的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係,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提個醒: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現如何處理1、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以後確知失蹤人並未死亡時,須經本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法院撤銷原宣告死亡的判決。2、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關係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有些國家則規定,在此情況下,須經夫妻雙方同意並須重新登記結婚,其婚姻關係才能恢復。3、如果其配偶已與他人登記結婚,后一婚姻關係具有法律效力,其原來的婚姻關係不再恢復。4、如果其配偶再婚後又離婚或再婚後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原夫妻關係自行恢復。2配偶死亡后能不能再婚夫或妻一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消滅。再婚時需到派出所開個死亡證明。再婚需要以下手續:1、申請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籍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3、審查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4、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3喪偶,財產怎麼辦?1、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2、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4債務如何處理1、夫妻共同債務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債務應由生存一方清償。2、夫妻個人債務被繼承人死亡后,其債務由其繼承人清償。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5配偶死亡,應對其父母贍養嗎?喪偶的兒媳或女婿對已死亡配偶的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而不包括兒媳、女婿。但繼承法鼓勵喪偶一方贍養已去世配偶父母,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時享有份額。6喪偶兒媳有權繼承公婆的遺產嗎兒媳、女婿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繼承權。繼承法的法定繼承人有: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又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兒媳、女婿也並不在繼承人範圍之內。但從法條內容可以看出,法律鼓勵兒媳、女婿對配偶的父母進行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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