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陳慶輝:本院受理原告李健斌訴被告陳慶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6)粵0104民初40045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陳慶輝應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李健斌返還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以500000元為本金,從2014年4月19日起按年利率24%計付至實際還清款項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6147元(原告已預付),由被告陳慶輝負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向你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上訴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