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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原標題:上饒交警將集中整治電動腳踏車未登記掛牌上路行駛違法行為 為加強和規範中心城區電動腳踏車管理,上饒交警將於2017年8月1日起,對電動腳踏車未登記掛牌上路行駛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並依法進行處罰。 (圖示紅色區域為中心城區執行範圍)一、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納入非機動車進行管理,駕駛人員無需辦理駕駛證,但車輛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按規定懸挂號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駛。二、對符合《江西省非機動車上牌登記產品目錄》的小型電動腳踏車登記掛牌免收牌證工本費,並鼓勵車主為車輛購買相關保險。三、2017年5月1日前購買的電動腳踏車,車輛所有人應當於2017年7月31日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掛牌;2017年5月1日起,新購置的電動腳踏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登記掛牌。四、2017年8月1日起,中心城區範圍內(如圖所示紅色區域)(東至郭門路口、南至龍潭大橋、志敏大道至玉豐路路口、西至櫧溪路、北至三清山大道),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腳踏車不得上路行駛,違反者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江西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依法予以罰款處罰。凡需進入中心城區行駛的電動腳踏車,均應到車輛所有人戶籍所在轄區交警大隊辦理登記掛牌手續,方能駛入中心城區。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中心城區交通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對管理區域和措施進行合理調整。五、對於超標電動車依照《上饒市超標電動腳踏車、汽油機助力腳踏車臨時通行管理辦法》的規定,依然不予登記上牌,並對無牌、無證、套牌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車依法進行嚴格管理。六、請廣大市民相互轉告提醒,購買使用已納入《江西省非機動車上牌登記產品》目錄並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經銷商均會實時掌握產品種類的目錄),並儘快辦理車輛登記掛牌手續。登記掛牌辦理地點:車主戶籍所在地轄區交警大隊車管所,信州區市民前往信州區鳳凰大道116號(市移動公司對面),上饒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車管所辦理。提供材料:需車主攜車至大隊並提交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車主身份證等材料。特別提醒:駕駛電動+腳踏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靠道路最右側通行;夜間行駛注意開啟燈光,鼓勵駕駛人員佩戴安全頭盔。上饒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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