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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公 告(稿)(2017)粵0103民初2659號甘肅恆緣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鄒國榮訴你網路購物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民事裁定書內容為:本案轉為普通程序。原告的訴訟請求為:1、被告退款原告貨款10092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賠償購物款十倍共100920元;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30日內。並定於2017年7月26日上午9時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 月 日聯繫方式:楊文潔,梁綺文 83006100、83006107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龍溪大道273號荔灣區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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