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每一位駕駛員都懂的道理,然而就有個別司機心存僥倖,知法犯法。4月22日,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在懷仁收費站執勤時,查獲一名飲酒駕駛機動車人員。4月22日下午,高速交警二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懷仁收費站開展「三文明一模範」集中行動,正在此時,一輛黑色別克車在匝道口突然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一名身著黑色T恤的駕駛人打開車門后鬼鬼祟祟,在佯裝檢查完輪胎后坐到了後排,民警遂引導同車另一名駕駛人將車開到安全地帶接受檢查。打開車門后,民警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味,經對其現場酒精測試,發現該黑色T恤駕駛員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屬飲酒駕駛違法行為。經民警詢問得知,該駕駛員姓麻,朔州人,當天在大同某酒店參加朋友婚禮礙於面子喝了酒,酒後存有僥倖心理,以為下午4點不會有交警查車,便駕車從大同上高速回懷仁,當看見交警后就出現了前面的那一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麻某飲酒後駕駛機動,罰款1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現場開具的強制憑證)高速交警呼籲:廣大駕駛員朋友們在行車過程中,不能存有任何一絲僥倖心理,可能會招致車毀人亡的慘劇。酒駕危害猛於虎,高速公路上酒駕更是危害重重,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堅決摒棄僥倖心理,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高速二支隊二大隊 孫志強)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