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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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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價股上月爆發股災,多間股價大跌的上市公司由於互持股份,最終紛紛需要發出盈警。據了解,港交所已計劃在今年修例,要求加強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證券投資披露的透明度。據悉,港交所現時雖已建議上市公司在年報就重大證券投資披露更多的信息,但並非《上市規則》上列明的要求。因此,當局計劃於今年內在《上市條例》加入相關條文,正式作出規範。當中包括上市公司需就財年年結日各主要投資的公平值、相對於公司總資產規模、年內各主要投資表現、以及未來投資策略前景上,作出更詳細的披露。港交所發言人回應指,「自約兩年前起,上市部在審閱發行人年報時,若發現發行人有重大證券投資,即使《上市規則》未有明文要求,已要求發行人就其投資組合及該等投資在財政年度內的表現提供充分的資訊。我們計劃今年稍後將這要求納入成規,加進《上市規則》。」上月底爆發自「仙股事件」后最嚴重的細價股股災,監管機構發現涉及不同公司和上市券商間存在多重關聯,當中包括交叉持股的情況。及后,錢包(00802)、隆成金融(01225)、雋泰控股(00630)及君陽金融(00397)等,先後因持有的上市證券公平值虧損或出售投資證券錄得虧損的原因發出盈警。港交所前獨立非執董David Webb於5月發表的「迷之網路:50隻不能擁有的港股」,點名50隻港股的股權錯綜複雜,被市場視引爆細價股股災的主要「藥引」之一。Webb在文章中提及,今次能夠揭發多間公司互相持股,因為過去曾就港交所未有嚴格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大投資的信息作出反映,及後上市公司的中期及全年年報已有更多的相關資料披露。立信德豪董事林鴻恩指,更多披露對投資者作投資決定有幫助。他認為,上市公司在年報披露重大證券投資的資訊已足夠,毋須過分頻密作公告,若投資引起股價波動等問題,現行的內幕消息披露指引亦可處理。被問到上市公司日後會否通過持有獨立帳戶或基金,避過披露實際持有股票情況。他認為,理論上有此機會,但現時未見有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獨立帳戶或基金內的資產類別,「資訊過分泛濫,或會令投資者忽略應該要知道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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