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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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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都老小區居民半夜回家被收開門費引熱議川大竹林村公寓門口告示牌上標有夜間開門費字樣部分受訪小區收取開門費情況點位1:蜀漢路4號瑞西小區23:30-6:301元開門費,包月30元/月 點位2:跳蹬河南路3號1棟24:00-6:001元開門費 點位3:二環路北一段86號附1號學堂南苑小區24:00-6:001-2元開門費,包月20元/月 點位4:方正東街5號院24:00-1:001元開門費1:00-6:002元開門費 點位5:九里堤南路84號24:00-6:001元開門費 點位6:九里堤南路99號院24:00-6:001元開門費 點位7:四川大學竹林村公寓24:00-6:001元開門費 點位8:鼓樓北三街63號院23:00-6:30兩道門,一道2元,一道3元進出一次交4次錢共10元 點位9:雙林巷9號院23:30-6:301-2元開門費 點位10:肖家河小區23:30—6:001元開門費,如果上夜班可以申請不收開門費「晚上還不到12點,門衛就不給我開門了,要開門先給兩元開門費。」市民鄧女士日前向成都晚報記者反映,自己交的小區管理費就包括門衛費,為何晚點回家還要交開門費?為小區居民開門不是門衛應該做的嗎?記者昨日採訪了20位住在不同老舊小區的居民,其中18位市民稱所住小區門衛會對晚歸居民收取1-3元不等的開門費。記者發現,收取開門費的小區大多建於上世紀90年代,且多數是自治小區。小區門衛一致認為,開門費收的是「辛苦費」,該收,有市民對此表示理解,也有市民認為開門費沒有標準,收得不合理。市民反映 每月10元門衛費 還要收開門費鄧女士家住蜀漢路4號瑞西小區7棟。她說,自己每個月都要交10元門衛費,還要交開門費,而且開門費最近在沒有任何人告知的情況下由1元漲至2元。「門衛對有些人收1元,有些收2元,有的人開門費可以30元包月了,我要求也包月卻被拒絕。」鄧女士抱怨道。6月9日晚聚會後,鄧女士趕在23時50分回到7棟門口,沒想到門已經關了,門衛要求她給兩元錢開門費。雙方僵持不下,鄧女士報了警。10日凌晨,黃忠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每天開門時間為早上6:30-23:30。其他時間,進門一次收取1元開門費。」11日下午記者到瑞西小區7棟探訪,看到門衛室外張貼的「黃忠轄區單位、社區院落安全防範制度」上註明:門衛早上6:30開門,5月1日-10月1日24:00關門,10月1日-次年4月30日23:00關門。「7棟3個單元54戶,每戶收10元門衛費,有時幫業主繳水電氣費也會收10元代收費。待遇太低了,全部加完不到1400元。」65歲的門衛劉大山告訴記者,他們是自治小區,開門費每天只有幾塊錢,每晚要起來開門五六次,多時上十次,夏天還好,冬天起來吹了冷風,一晚睡不著,開門費收的是「辛苦錢」。記者隨機詢問幾位小區居民,有人對開門費表示理解,也有人認為每月都交了門衛費,還要收2元開門費實在不該,「漲價也沒跟我們協商過,誰規定要交2元?」居民魏女士說。黃忠街道金沙公園東社區工作人員介紹,瑞西小區共12棟,全屬於自治小區,門衛都是各棟居民開居民大會選的,門衛收入由全體業主協商決定。記者調查 有小區進出一趟要10元 有小區上夜班可免費是不是只有鄧女士所在小區存在收取開門費的情況?記者採訪了20位住在老舊小區的居民,大部分居民稱門衛會收1-3元不等的開門費,收取夜間開門費的老舊小區大多建於上世紀90年代,且多為自治小區,個別有物管的小區也要收開門費;小區關開門時間多為24:00-6:00,超出範圍的收取開門費;部分小區提供「包月開門」服務,20-30元不等。「10年前就要收1元的開門費,大約兩年前沒經過任何商量就漲到2元。」家住雙林巷9號院的夏先生介紹,「規定晚上11:30關門,結果11點就關了。」他稱,夏天早上7點出門還得給開門費,心裡不太樂意。「有時候回來都很晚了,你按了門鈴,他就在鐵門後面看著你,如果你沒拿錢,他就不開門。」該小區文女士說。住在青羊區鼓樓北三街63號院的段先生說,五六年前小區每天23點后就要收開門費,「我住得久、和門衛熟,每次一兩塊。剛住這裡的人,晚上出這棟樓要交2元,出外面大門還要交3元,一個來回要花10元,都有些『出不起門』了。」他認為,樓棟收開門費為了安全可以理解,但大門也要收就不太合理。負責看守樓棟門的鄧阿姨表示,小區住的多為老年人,需要晚上開門的一般都是租戶。「一到晚上,隨便什麼人,只要給開門費都可以進來。有時一個月小區就要被盜三四次,我家也被盜過。」家住九里堤南路84號某單位宿舍的徐先生告訴記者,門衛履職不到位,更不願給開門費了。該小區是電梯公寓。門衛告訴記者,不認識的人不會放進來,新住戶會登記,找人的會讓住戶下樓來接。對於徐先生反映的被盜情況,其稱「每個小區都有被盜情況,不止我們這一個」。家住肖家河小區的楊女士說,她所在的小區是1991年建成的老小區,由居民出錢請門衛。「小區有規定,如果有人上夜班,可到社區申請,就不交開門費了。雖然我也上夜班,但是覺得門衛辛苦,還是會給。」【各方觀點】社區:不對開門費作指導「我們社區不對開門費收取作指導。」成華區猛追灣街道建華社區居委會主任陳曉紅說,轄區內不少小區是居民自治院落,收取開門費是由居民、居民自治小組與門衛協商。不少院落門衛工資較低,轄區內不管有無物管,收開門費都不需經過社區,大多數居民還是理解的。「門衛收費屬個人行為,平時大家都會主動給這一兩塊。」建華南巷9號院居民自治小組組長鄧大姐介紹,居民每個月交的30多元管理費不包括開門費。今年有居民牽頭提出制定小區自治公約,「其中提到每晚超過時間后收開門費,大家也都同意。」公約今年2月已經公示,此前給開門費基本是居民約定俗成的。物業:門衛下班后無開門義務「我們這邊收的物業費是0.3元/平方米,本來就很便宜。」雙林巷9號院的物業公司魏主管告訴記者,不少老小區都是請的一個門衛,年齡一般比較大,24小時都要值守,一年365天都要上班,任何人都是需要休息時間的,超過一定時間進門收取1元錢不為過。他認為,雖然門衛是物業公司請的,但作為物業工作人員也只在上班時間有義務服務,下班后就沒有這個義務了,「雙林巷9號院是原農行宿舍,當時有規定,晚上11點關門,早上六七點開門,照理說,開門時間才是門衛上班時間,要求門衛起來開門所以要收錢,但是收多少錢,就是門衛和居民自己協商。」 物價部門:「開門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鄧女士曾向相關部門反映門衛收取開門費一事,金牛區發改局的答覆是「夜間開門服務收費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開門費該不該收,該收多少?記者查閱相關政策,成都市中心城區小區物業服務一般包括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等,並未明確提出「開門費」。對於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具體收費標準也由業主與物業服務機構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律師說法】自治小區收開門費違反業主出入自由規定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逢逢告訴記者,自治小區業委會聘請門衛工作人員對小區進行管理是合法的,但收取業主開門費是違規行為,是不合法的。因為國家無任何相關規定業主進入小區要收取一定費用,收取開門費違反了「業主出入小區的自由」。對於門衛工資低的問題,陳律師認為,門衛在上崗時就已經了解到這個工作可能晚上隨時要為業主提供開門服務,但是他仍然同意上崗,就等於同意擔負起這份義務,應該站好每一班崗。如果認為待遇低,可以反映給業委會,由業委會與業主大會開會商議通過提高其他收費標準(如停車位)來提高門衛待遇。(見習記者 章玲 實習生 肖心雨 謝莉莉 攝影 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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