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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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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節選於《關於建立房地產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的若干思考》(租賃部分);來源:經觀地產的房地產,和世界一樣,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說它是支柱,不管一個城市在高速發展階段,還是成熟老化階段,房地產每年產生的GDP至少佔這個城市的5.3%,所以它當然是支柱產業。同時,房地產業涉及到幾十個工業產品、工業材料的關聯,房地產興旺與否跟一個很長的產業鏈聯繫在一起,是一個龍頭產業。我們對房地產的重視,是因為它是支柱產業、龍頭產業,更因為它是民生產業,老百姓衣食住行,跟房地產息息相關,中產階層很重要的財產特徵跟房產聯繫在一起,所以它又是財富的象徵。房地產因為與龐大的資本和金融相伴,興衰往往會帶來金融資產的膨脹或者壞賬,所以從防風險的角度,各國政府都很重視房地產的穩定,因為很多世界級的經濟危機總是和房地產泡沫崩盤聯繫在一起。那麼當下的房地產,用習總書記去年經濟工作會的一段指示、評論,作為我下面講的內容的主導面是很重要的。習總書記指出,經濟存在著結構性失衡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產業結構上供需失衡;實體經濟和金融業失衡;房地產和實體經濟之間存在嚴重的失衡。我今天就是要論證和闡述一下房地產和實體經濟失衡的問題。失衡之一:房地產佔用的社會資源每年的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太大,消耗的金融資源比重太大,房地產在財政稅收的比重中太大,這是三個失衡。從投資來說,一般經濟學、城市學有個基本的經驗,一個城市的固定資產投資中,房地產投資每年不要超過25%,這個話呢,10年前我在重慶管這個事情定了這個原則后就在說,我看到網上有一個專家說,黃奇帆這個人有時候會拿出一些很武斷的結論,使用效果不錯,但是到底是什麼地方來的理論?就定了很武斷的結論。我當時看到,想了想,我似乎因為不是教授,不會整天寫報告,為什麼這麼做那麼做。實際上有個理論,很簡單,就是六分之一的理論。一個人正常的家庭,如果是租房子,最好月收入的1/6以內付房租,如果你用了1/3的錢在付房租,你的生活會很困難,比例失調了,如果你不是租房住,而是買房住,用你一生的工作正常收入,三十六七年的六分之一,六七年的家庭收入買套房,這個1/6是這麼來的。一個城市的GDP如果有1000億,這個城市搞房地產投資,最好在GDP的1/6以內,就是150億。意思就是,GDP不能都用來投資造房,否則就像一個家庭無法正常持續健康地生活一樣的道理。一個正常的城市,每年的固定資產投資不要超過GDP總量的60%,否則就不可持續。我們現在國家32個中心城市和直轄市,有5個城市,已經連續多年,房地產投資每年占整個GDP的60%以上,然後有16個城市比例偏高,當然也有少數五六個城市在10%幾,這些城市發育不足。房子賣得多,基礎設施沒有跟進,工商產業沒有跟進,空城鬼城便會出現,各種情況都有。這是第三個失衡,固定資產投資綁架經濟發展成為增長的撒手鐧。失衡之二:銷售租賃比例在美國和歐洲,所有的商業性房屋,50%左右銷售,50%租賃。租賃有兩類,一類是房產商自己開發的房產租賃,第二類是小業主老百姓有很多套房,自己住一套,其他的租賃,這就形成了50%的租賃市場。新加坡接近80%都是公租房。有點像改革開放前,我們都住在政府集體企業的公房中,產權歸公家,分配的房子歸你租用,不是你的產權,也不能買賣。這十年開發的房屋,每年十幾億平方米,作為租用的,不到10%,90%以上的商品房都是買賣,這個市場是畸形的。租賃市場有4個不足:第一,租賃者是弱勢群體,沒有談判的能力,租房的人和企業,可以隨心所欲地調租金;第二,隨意把房子收走;第三,各種重要的公權部門,沒把租賃房屋的住戶當做同等公民待遇,租了房子的上不了這個學區的學校,必須買房,醫療也是這樣,醫保的服務都和產權房有關,入戶也是,買房滿幾年可以入戶,租房就不行。老百姓有了這個心態之後,會覺得我現在租房子是沒辦法,只要有一天,稍微有條件就買產權房,總之把租賃當成短暫的沒辦法的辦法。失衡之三:市場秩序比如原來規劃用途是寫字樓的去造住宅,原來是工業後來做商業,隨便轉化用途,隨意變換容積率,可能政府知道了,罰款一下。各種亂象很多。房產銷售時,商鋪的面積切碎了賣,賣不掉了,售後返租,實際上是高息攬儲,最後壞賬,變成社會不穩定的源頭。房產商在融資的時候,高利貸,職工系統亂集資,社會上騙老百姓亂集資,都是房產商在開發中的亂象。還有一種,批了土地后,兩年必須啟動開發,三五年完成,太多的房產商囤積了地十年沒有開發,這十年來,房價漲了10倍,什麼活也不幹,利潤增加10倍。政府土地儲備很少,開發商土地多多,囤地,囤房,賣不掉的房,切碎了賣,售後返租,當股票一樣的當成標準化的再賣。這些都是要加強管理。長效機制:租賃市場習總書記在2014年城市工作會議上講過,每個城市特別是大城市,總有20%人買不起房子,政府要造公租房配置給他們。如果一個社會有1000萬人,200萬人租了公租房。另外有200萬人住了房產商造的住宅持有出租的房子,商業性的租賃房,還有10%的人住了小業主出租的房子,如果我們能有50%的租賃市場,那住房系統就比較平衡了。公租房,這幾年政府都造了一批,我覺得政府的公租房有五個要點:一是,大體上不能造太多,一個城市覆蓋20%的人口,如果100萬人的城市,公租房的投放對象是農民工、學生和城市的住房困難戶。我們以前幫困呢,總是看人家的家庭收入兩千塊三千塊,其實只要看人均住房面積,三口之家,十年來人均住房在30平方米以下,他也許年收入有10萬元,也許小孩在美國讀書,或者老人生病,住房困難戶造不了假,收入困難戶很容易造假。學生不會造假,農民工造不了假。這個不要靠收入證明,現在的收入證明搞不清。第二,要三配套,房子造好了,公共設施學校醫院的配套,公共基礎設施的配套,戶籍管理的派出所、居委會的配套。第三,管理上,公租房是國家的,不能有二房東賺外快。第四,不能造成貧民窟,應該和商品房集聚區行成1/4,3/4的比例,地區的公共設施配套是給所有人的。第五,租金應該是商品房租金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符合低收入公租房對象家庭收入六分之一的房租。實際上,公租房,60%的左右的貸款,收到的租金利息足夠平衡貸款利息,五年以後,老百姓可以把房子買過去,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房可以按市場價賣,賣的時候,政府回購。美國、新加坡都是這樣。我和美國的住房保障局局長交流過,他們的保障房造出來以後,老百姓想要退出去,只能退給政府,由他們再出給新時期的保障對象,這件事應該持之以恆,以民為本地去做。房地產商不是不願意持有,而是融資結構害了整個的房產商,永遠做不了持有房子的出租者。他一比九的融資結構,逼得他房子一造好,就急吼吼地要回籠資金。李嘉誠不是這種狀況,他在浦東拿的地,1993年拿的地,1997、1998年造好,出租,協議都是10年期,到了2008年、2009年的時候,全部回收,重新裝修,2009年、2010年開始變成銷售,房價從一萬多變成10萬,這就是發了橫財了。租賃這麼少,跟房產的租賃結構有關,政府要讓開發商進入1:3的融資結構,到了持有環節,能夠出租的,必須60%的資本金,40%的貸款,這樣的話,收來的租金一定能夠平衡40%的貸款的本息還款計劃。政府對這種,三年五年十年租賃的房產公司,有一套鼓勵政策,包括租房的公積金,應該儘可能地提供給房客,公積金拿來付房租,房租抵扣個人所得稅,拿出房子出租的也應該有鼓勵。對租房者,要從法律上保護產權房的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地位。 這就是我要講的,如果通過制度的安排,按照中央的要求,不僅是行政化的安排,不僅是供給側改革基本面的安排,比如最終應該有房地產稅法,應該有住房法,老百姓租賃房的法律,其實我剛剛說的所有的事情,都應該在這三個法律的框架下。培訓諮詢請添加管理員:15901996138投稿&合作請郵件至:fdd365@foxmail.com申請入群,請添加群主:huoleifengquanli添加請註明:姓名+公司(否則不予通過)近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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