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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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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是在大學期間認識的,大業四年說快也快,轉眼間就過去了,我們也到了準備結婚的年紀。畢業后,我們在一家普通的企業上班,因為我上班的地方離家裡挺遠的,所以家裡就出資買了房子,房子是寫的我爸媽的名字。我們的工作都穩定好后,我們也準備談結婚的事了,可是對方給出的要求是有房子有車子,當時我覺得房子有了,車子等婚後一起買,可是對方的要求居然是車子也得婚前買,房子得有她女兒的名字,這讓我非常不同意。也因為這件事情一直爭吵,爸媽都說,沒事,寫她的名字吧,我們把房子過戶給你,我知道,爸媽是擔心女方和我不談下去,這個房子我是不會放手的,畢竟是爸媽辛辛苦苦的積蓄買的房子,我就是普通家庭,爸媽也不容易,為啥買了房子就得給她一半呢?既然是真心的跟我,還會在乎我的房子嗎?並不是我小氣,而是房子並不是我的,如果使我們婚後買,或者女方家出錢,我肯定會寫兩個人的名字的。感謝大家的閱讀,如果喜歡多多評論轉發,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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