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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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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全面實施個人承擔醫療費累計超過2.6萬可報銷 絲路樓蘭網全媒體訊(巴音郭楞日報記者 薛雲少) 8月22日,巴州社會保險管理局與人壽巴州分公司舉行《巴州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簽約儀式,這標誌著我州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全面實施。 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保職工進入大額醫療保險發生醫療費用時,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后,需個人負擔的符合《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自治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給予再次補助。 「該險種體現在『大』字和『補』字上。」巴州社會保險管理局副局長田俊國說,「大」是指職工住院產生醫療費用后,達到了大病報銷標準(2.6萬元)的,則按大病相關標準、比例進行即時報銷。「補」是指如果沒有達到大病報銷標準的,可以累計個人承擔部分的醫療費用,到當年年底再進行報銷。 該協議約定,參保職工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6萬(含)至5萬元的,按55%的比例予以支付;5萬(含)至8萬元的,按60%的比例予以支付;8萬(含)至12萬元的,按65%的比例予以支付;12萬(含)至15萬元的,按70%的比例予以支付;15萬(含)元以上(上不封頂),按75%的比例予以支付。 人壽巴州分公司健康保險部經理夏晶菁說,公司已派駐辦事人員到全州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設立專門的服務窗口。 凡是我州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均可享受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職工個人無需再繳納任何費用。據悉,此服務協議已於今年1月1日起執行,簽協議時間,不影響職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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