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原標題:《武漢市城市橋樑隧道安全管理條例》下月起施行車輛超高超重過橋隧該如何處罰?橋下空間在什麼情況下可用於公益性用途?這些問題在《武漢市城市橋樑隧道安全管理條例》中均有明細規定。該條例昨天予以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市城市化區域內已建成橋樑、隧道600餘座,包括跨江大橋、跨河大橋、高架橋、人行天橋、涵洞、隧道、地下通道等。未來幾年,還將建設楊泗港長江大橋、江漢七橋、三陽路公鐵兩用過江隧道等數座跨江跨河特大橋樑、隧道設施以及百餘座立體過街設施。隨著橋樑、隧道使用頻率及承擔的運行壓力與日俱增,相關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條例提出,車輛違反限高、限重規定通行城市橋樑、隧道的,由城管部門依規處理:駛入警示區域的,責令駛離或者卸載通行;駛入限高區域的,責令駛離,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駛入限重區域的,責令停駛,卸載后通行。超重10%以內,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超重10%至50%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超重50%以上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壞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擅自從事可能影響橋隧安全的挖掘、鑽孔、樁基施工等作業,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橋下空間的亂搭亂建,成為影響橋樑安全的重要因素。對此,條例嚴格限定對橋下空間的利用,規定不得擅自佔用、封閉橋下空間或改變橋下空間用途。在不影響橋樑安全、行洪安全、道路暢通、船舶通航安全和城市景觀的情況下,經市、區城市管理部門報同級政府同意,橋下空間可用於公益性用途,但不得收取費用。另外,條例還特別規定,城市橋樑、隧道設計應充分考慮行人、非機動車通行需求。(記者汪甦 夏瓊 通訊員韓紅)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