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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在日常業務中公司會經常碰到將客戶付給的款項轉付給供應商的情況。如果用收取支票入賬后再填開付款支票這種方式的話,效率會非常低,這時候就需要做背書轉讓了。通常在支票的背面,都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語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票據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背書後,背書人應將支票複印,在複印件上填寫清楚需說明的情況。之後,根據複印件入賬。通常在支票的背面,都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並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背書後,背書人應將支票複印,在複印件上填寫清楚需說明的情況。之後,根據複印件入賬。分錄為:借:應付票據貸:應收票據背書轉讓定義: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並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並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僅供學習,不作為辦事依據。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更多會計知識精彩內容,打開微信添加青島財務網公眾號「老三會計」或「laosan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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