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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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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 點擊上方 經濟與法制網 一鍵關注有法律問題可以隨時諮詢求助近日,貴州省黔南州龍里縣法院辦結一起在醫院病房內流竄盜竊案。被告周某在盜竊罪刑滿釋放后屢教不改,乘病人家屬熟睡之際再次盜走兩部手機,被依法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龍里縣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末某日午時,被告人周某竄至龍里縣人民醫院住院部某病房,趁被害人宋某熟睡之機,將宋某的一部金立手機、一部步步高手機盜走。經龍里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的金立手機價值人民幣1033元、步步高手機價值人民幣1033元。歸案后,被告人周某賠償被害人損失2066元。另查明,被告人周某曾因犯盜竊罪於2006年10月20日被息峰縣人民法院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2007年7月25日刑滿釋放。龍里縣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有犯罪前科、流竄盜竊和在醫院盜竊病人親屬財物,均可酌情從重處罰;鑒於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具有坦白情節,且賠償被害人損失,可以從輕處罰。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判決被告人周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宋邦永)——責任編輯:覃天 總編審:石仁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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