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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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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講的故事,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系列!當許多人家的孩子還在姥姥疼奶奶愛的時候,這兩個孩子已經表現出了同齡人所沒有的生存技能。雖然出發點不同,觀后感不同,但所反映的社會問題讓人深思……第一個故事:11歲男孩野外獨立生存24天這個故事的男主角是一個年僅11歲的男孩,名叫小財(化名),家住雲南宣威市得祿鄉村,上國小四年級。拍下這張照片的時候,他已經離家出走24天了,所處的位置是距家200多公裡外的昭通市大關縣。這24天是怎麼過的?一般人絕對想不到,相信荒野求生技能最強的貝爾知道了都要佩服他!先來看一看小財離家出走期間的記賬本,就會知道他有多厲害了↓在草海的三天時間是這樣過的:第一天:沒吃東西第二天:撿紙板賣了8元,花4元買了饅頭,在一個堆草的房子里睡覺……第三天:用第二天剩下的4塊錢買了兩個包子和一根冰棍,又烤了一條蛇吃;在雙營這樣過:在貨車上睡了一晚,車上撿到30塊錢,花9塊買了3碗兩份、5塊買了香蕉、10塊買了桃子、3塊買了純牛奶冰棍、5.5元買了筆記本和筆。在昭通這樣過:撿瓶子賺了14元,撿到廢發動機賺了8元。這些錢沒有花,而是用飲料瓶做成捕魚器抓了3條魚,烤著吃了,還撈到了龍蝦……撿紙板、塑料瓶、廢發動機…小財用這樣的方式賺錢;抓蛇、捕魚、烤魚…小財用這些技能餵飽自己;在草房子里、貨車上睡覺…小財懂得尋找休息場所;吃了包子、仙草、冰棍和很多水果…呃,雖然沒有營養,對腸胃也不好,但畢竟沒餓著……而且,感冒發燒后他自己就到山上找蒲公英來吃,吃桃子拉肚子后還找龍膽草燒水喝……怎麼樣?11歲的小財,生存技能很厲害吧?!不過小編雖然驚訝小財的野外求生技能,卻並不鼓勵他的這種行為,畢竟他是離!家!出!走!原來,一個多月前,小財考試考糟了,挨了父親繆某虎一頓罵和「棍棒教育」,一時想不開,發誓要「離家遠遠的」。於是,已經放暑假的小財身無分文踏上了離家出走的道路,他的目標是去大城市重慶。雖說生存能力很強,但「荒野生存」的這24天過得還是很艱辛的。「有人叫我進去吃飯,我身上臟,不好意思進去。又不願去做偷人搶人的事。」小財說,離家出走後,因為年紀小、沒帶錢,他的避「難」之行完全變成了一場落難之旅。他沿著內昆鐵路,從貴州威寧縣步行到昭陽區,餓了就去山上摘野果或撿乘客丟棄到鐵路上的食物來充饑,再靠撿廢紙板、廢塑料瓶來賣錢買饅頭吃;渴了喝點路邊溪水河水;晚上就露宿草棚、橋下、樹林下或山洞里。更要命的是,最近,威寧、昭通等地陰雨不斷,使他經常被淋成「落湯雞」,僅有的一套衣服濕了又干、幹了又濕。可是,當民警見到小財時,他還打算逃跑。7月22日下午5時許,上高橋派出所所長劉廷行帶著幾位民警,正在轄區內進行巡邏走訪,突然看見不遠處有一個蓬頭垢面、面黃肌瘦的小男孩,臉上和手上長滿小瘡和痘痘。看見民警及警車后,小男孩慌忙躲閃,拔腿就跑,這讓民警心中疑雲頓生,將他帶回派出所。直到小財吃飽了飯,打開了心扉,民警才知道他已經離家出走24天了。而他的家人四處尋找未果后曾經報過案。當晚,繆某虎一行開車趕到上高橋派出所,見到了日思夜想的兒子,激動得雙手顫抖,「要不是你們出手相救,我家娃娃的安全就難說了…」雖然出發點不值得鼓勵,但是小財的野外生存能力備受肯定,大家都覺得這個孩子若能好好引導,會很有出息的:Clownfish:小子,野外生存能力挺強呀,捕魚,捉蛇,摘野果,好好培養下,有出息。如影隨形丶:這種小孩如果好好調教,還能回頭,讀書不會差,可惜缺少母愛,父親不會溝通只會動手,惡性循環,越打越皮,我學校就有這麼一個,從1.2年級就想拉他一把,到現在5年級,搖頭啊可惜了。璞:孩子很棒,這麼小就有生活技能和一些常識。希望他父親以後能好好正確教育。也有不少網友覺得,小財的父親對他可能太過忽略和缺乏耐心,這才會導致小財離家出走那麼多天還不願意回家:may:孩子調皮要耐心去教育他,以鼓勵為主,不要動不動就打罵,這樣只會讓孩子更加叛逆的,希望孩子記住離家出走要餓肚子的經歷,以後不要再犯了,想對這位父親說,孩子是你帶來這世界的,要對他負責,不然下次孩子丟了可能沒有這麼幸運了,想想孩子要是落到壞人手裡,你後悔都沒用了。Mr朋:小的時候無數次想離開家,是因為家人的不認同,打罵,感覺自己一無是處,孤獨。甚至看動畫片里的哪吒剔骨還父,削肉還母都想效仿一下,去感動自己的父母,讓他們知道,我渴望他們的認同……念秋:離家出走的日子過得那麼難都不想回家,可憐他平時所受的虐待,如果只是叛逆任性,他可能鬧一鬧就回去了,不會真走那麼遠,而且想著越走越遠,走了快一個月居然沒說報警找,可見他在家是感受不到愛的,可能回去還要被家暴的,一看到這種新聞就知道又是幫忙找家人來接回去了,但是傷他最深的就是家人啊。第二個故事:單親男孩欲騎車70公里去看媽媽7月25日中午,@雲南高支隊昆楚大隊 發布了這樣一條微博:7:50分,昆楚大隊民警巡邏到昆楚高速公路85公里(細細坡)路段時,發現一名小男孩騎著腳踏車在高速公路上飛奔,小男孩衣著單薄,圓圓的小臉上髒兮兮的。腳踏車都騎上高速公路了,這還了得?交警趕忙駕警車靠近小男孩,將男孩攔下,可不管怎麼詢問,男孩就是不願意說他為什麼要在高速公路上騎腳踏車。一番勸說,交警將腳踏車抬到警車上,並將男孩帶回了隊上。直到一碗速食麵下肚,男孩才放下戒備說出了經過……而這個經過很令人唏噓。原來,這個小男孩姓王,家住祿豐縣的一個小山村,今年12歲,上國小五年級。由於父母離異,平時一直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好不容易放暑假了,他特別想念媽媽,於是獨自騎腳踏車上了高速,準備到70多公裡外的地方去找媽媽。身上沒有一分錢,天黑了就在路邊涵洞住了一夜,可是7月25日出發后他就迷路了,騎進了高速公路。民警把男孩送到了媽媽身邊,焦急的媽媽說:24日她就知道兒子要來找她,可一直也沒有等到孩子,便報了案。讓12歲的孩子獨立騎車去70公裡外找媽媽?不知道是家長心太大,還是太相信這個孩子的野外生存能力?這條微博被轉發300多次,點贊5000多次,留言超過1500條。其中許多留言是:看起來真心酸……三時分六時倒-Eat:看著好難過,身無分文就上路,只為去見你。yy暮靄沉沉:生了小孩就一定要對他的人生負責,不然你生他幹嘛?心酸也有很多人為心大的家長發愁,為這個孩子捏把汗:lovealan25:七十多公里 讓孩子自己去 還不是坐車 是騎車 家長心也太大了!萬一路上出點什麼事或者被拐賣了, 就哭吧!關關雎鳩雀:萬幸沒有出事,出事了這當媽的悔恨去吧,知道孩子會去找她,為什麼不主動去接?西部大官人:大人離婚苦的永遠是孩子。也有很多人想起了自己小時候的經歷:我是小白麻麻:父母在我三年級的時候也離婚了,我也是拿著去縣城的路費就偷偷摸摸的去找媽媽了,心裡害怕又迷茫又堅定,現在還歷歷在目當時的情景。大白痴DB:我國中三年媽媽沒來看我,我想找,可是不知道她嫁到哪裡去了,只是每天去打一個已經不在使用中的電話,期待能打通,可是打了三年沒有通,雖然後來媽媽來看我了,但已經沒有了親切感,好陌生,現在想想還是好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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