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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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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6月1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 通訊員 榕交警)昨日,因未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發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負有同等及以上責任,4家企業被福州交警支隊通報。同時,交警通報了2起客貨運駕駛人嚴重違法、5名被終生禁駕駕駛人。上述4家運輸企業分別為:福建省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羅源分公司、福州海川物流有限公司、福州閩凱運輸有限公司、元翔(福建)空港快線有限公司。2起客貨運駕駛人嚴重交通違法,違法類型均是「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50%未達100%」,車輛均為福清市興達運輸有限公司,分別為閩AZ7918、閩AZ7991,當事人分別為鍾兆福和關紅偉。此外,有5人被終生禁駕,其中林美蘭、林章福、林錦斌、江賢敏等4人被禁駕的原因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潘振黨被禁駕的原因是「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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