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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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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金庸,創作的武俠小說,廣受追捧,金庸本人名氣也很大,不過最近,金庸卻和人打起來了,不是打架,而是打官司,據說還是國內第一案,誰這麼大膽,敢惹金庸呢?近日,金庸一紙訴狀將同樣是知名作家的「江南」告上法庭,廣州市購書中心也成了被告。不過,昨天(4月25日)上午的庭審中,金庸與江南都沒出庭。金庸的代理律師認為,被告楊治署名「江南」發行的小說《此間的少年》中,所描寫人物的名稱中,有66個來自於原告金庸的作品,而且人物間的相互關係、性格特徵和故事情節與原告的作品實質性相似。原告方代理律師:「咱們拿《此間的少年》中的郭靖來舉例子,郭靖跟《射鵰英雄傳》裡面的一樣,他的性格仍然是傻傻的,憨憨的一個形象,然後也是父親去世了,母親獨自把他撫養成人,他也按照《射鵰英雄傳》的劇情,和黃蓉談了一次戀愛,在戀愛中他是比較被動的,黃蓉是比較主動的,這在兩本書之間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原告方代理律師表示,《此間的少年》迄今已發行了110萬冊,他們請求法庭判令,停止複製、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並「索賠」500萬元。不過被告方律師則表示,雖然小說中人物的姓名與原告的作品相重合,但是被告寫的是當代大學生的校園故事,而且人物的身份背景也並不一樣。被告方代理律師:「比如說在《此間的少年》中,黃蓉的嬌生慣養表現在整天翹課,過著一種百無聊賴,壞小孩一樣的生活,多才多藝表現在學過長笛和空手道,這顯然和《射鵰英雄傳》中的黃蓉是非常不同的,《射鵰英雄傳》中的黃蓉的聰明表現在多才多藝,精通琴棋書畫,奇門遁甲來體現的。」有律師認為,本案作為國內「同人作品」第一案,類型新穎,還涉及到了一個比較「火」的文學概念「同人作品」。所謂同人作品,是指借用知名小說、漫畫、遊戲、影視作品中人物的形象、姓名、性格等設定元素而重新創作的作品,屬於對他人知名作品的二次創作。目前,法官給了雙方一個月的時間去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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