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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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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法律諮詢】我和老公結婚前,老公父母全款買了套房子,登記在老公和他媽媽兩人名下,婚後第11年,因為他爸媽已經相繼過世了,老公就把房子通過公證過戶了到他一人名下。現在我倆正鬧離婚,請問離婚的話這房子有我的份嗎?【南京離婚律師謝保平解答】根據你的敘述,該房產在你們婚前就已經購買並登記在你老公和他媽媽名下,因此你老公擁有的那一半屬於他的婚前財產。而他媽媽的那一半是他爸爸和媽媽的遺產,他爸媽沒有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將他們的遺產指定由你老公一人繼承,你老公通過公證的方式繼承了他爸媽的遺產。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繼承的遺產沒有指定單獨由一方繼承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你要離婚,你可以獲得該房產的1/4。謝保平律師:知名南京律師、南京離婚律師、婚姻家庭諮詢師、南京證券律師(獲得證券從業資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百度搜索謝保平律師聯繫方式,謝律師提供免費微信或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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