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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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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誰還沒幾個喜歡的明星呢?隨著明星吸粉能力的不斷增強,對於冬粉多的明星們,企業也同樣是趨之若鶩,使用其冬粉效應推廣產品也已經被眾多企業屢試不爽。按照以往的套路,企業請明星給新產品做代言,幫忙宣傳一下產品就能結賬「分手」。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城裡人還是會玩,現在許多企業尤其是需要關注度的互聯網公司,直接請明星在公司任職,由此還產生了許多新奇職位。前不久,一下科技宣布迎來了三位來自TFBOYS的新員工,而這三位成員也將出任TFO(未來指揮官),分別為:員工編號0981王俊凱、員工編號0982王源、員工編號0983易烊千璽。這消息一出,引來了不少冬粉對一下科技的關注。其實,除了邀請TFBoys擔任TFO之外,一下科技此前就已經擁有好幾位「明星員工」。例如賈乃亮就曾在2016年5月擔任一下科技的首席創意官,同年的11月,趙麗穎則出任一下科技的副總裁。這些「明星員工」讓一下科技受到了眾多的關注,同時旗下的秒拍、小咖秀、一直播等移動視頻產品也吸引了大量的用戶。其實並不只有一下科技,此前還有更多互聯網公司也玩過這種方式。早在在2016年1月,黃曉明就被跨境奢侈品電商「必奢」聘請為首席品控官,讓不少消費者了解了這個奢侈品電商品牌。2個月後,音樂天王周杰倫進入唯品會擔任首席驚喜官,不止負責耍帥裝酷,更參與運營創意,同年7月份,他又出任了途牛首席旅遊策劃官,負責旅遊線路的設計、體驗和優化。前文曾提過的TFBoys事實上也已經不是第一次在互聯網公司「任職」,去年他們還曾「入職」360公司,三位成員分別擔任不同的職位。還有Angelababy也曾在互聯網公司身兼數職...種種例子也已經太多。為何曾經找明星代言的企業,現在都選擇讓明星在公司任職呢?原來,早在2015年9月1日實施的《新廣告法》對明星的代言做出了嚴格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接受過的服務做代言。如果代言虛假廣告,廣告代言人將受到行政處罰,三年內不能再代言廣告」。由此一來,互聯網企業邀請明星擔任職務,一方面可以避開了《新廣告法》,從另一方面來說,實際上也算得上是代言。而對於互聯網企業來說,具備IP屬性的明星本身就自帶冬粉效應和影響力,入職為企業站台,比單純請明星做代言人也更加划算。可能有朋友就會問了,「這些明星們跨界在互聯網企業,是真的轉型投入互聯網呢,還是只作為副業,並不真正打卡上班呢」。其實此前也確實有明星「轉型」,並認真做起了互聯網的例子,例如宣布息影專註投資的任泉,還有天使投資人胡海泉等,也的確做出了一定的成績。對於請明星「入職」一事,互聯網企業到底需不需要這樣的員工呢?在我們來看,與任何行業一樣,互聯網企業最重要的依舊是做出好的產品,給消費者帶來更好的使用體驗。因此儘管營銷推廣非常重要,但前提同樣是要有足夠優秀的產品來作為支撐。儘管互聯網企業用明星的冬粉效應擴大宣傳效果,本身是為了博取更多的關注,但是與此前的明星代言一樣,同樣也有一定風險。就像此前有明星代言的企業,一旦其中一方出現負面時,雙方都將會受到更大的影響。並且再名氣大的明星,也終究難以改變產品本身,企業也不能過度依賴明星的熱度。只有不斷優化產品,並在產品和服務上進一步為客戶提供更優秀的體驗,再加上明星這一「助力」,無疑才是最能夠讓企業獲利的方式。【本文圖片來自網路】推薦閱讀防水手機不防水了?真相令人無語傳統弱項偏不改?手機廠商也很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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