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最受歡迎的PPP自媒體作者簡介:曹珊 李達昊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1案情簡介及PPP反壟斷現狀2017年2月7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吳江華衍水務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的處罰決定書。執法機關認定:本案當事人通過原吳江市人民政府的授權,獲得吳江區域的供水特許獨家經營權,經營期限30年,是吳江區所轄區域範圍唯一的供水特許經營者,當事人在供水經營中,利用其在吳江區範圍內公共自來水供水服務的支配地位,明示或暗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給水安裝工程、二次供水工程、接水裝表工程等交由其全資子公司吳江華衍建築工程安裝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企業施工;對供水工程所需的水表、管材等主要材料和設備,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當事人提供或指定的品牌、廠商。當事人在交易過程中附加的上述不合理交易條件,使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供水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材料設備的採購等方面沒有自主選擇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禁止性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2014年度銷售額306134558.39元7%的罰款,計21429419.08元。[1]該公用事業項目本身具有自然壟斷屬性,一旦企業獲得某類公共產品或服務的特許經營權,該企業則成為一定區域範圍內特定產品或服務的壟斷經營者,可實現規模經濟下的生產效率。社會資本一般通過與政府部門簽署合同獲得特許經營權,進而在某一區域的公共產品市場上獲得市場壟斷地位。壟斷地位保證了項目的投資回報,但濫用壟斷地位將面臨巨大法律和經營風險。PPP項目中的反壟斷風險應引起項目各方的高度關注。公用事業因為關係民生,執法機關將一直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嚴厲打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以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其他公開的處罰案例還包括:2017年1月,國家工商總局公布,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煙台市牟平區供電公司因為在組織建設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工程時,將9家新建住宅小區臨時用電工程交由其關聯企業山東恆源電力有限公司進行施工,而被山東省工商局實施反壟斷調查。2016年11月,宿遷銀控自來水有限公司因在住宅小區給水安裝等工程中指定交易相對人的行為,被江蘇省工商局認定為限定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665,347.08元,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三的罰款1,835,071.66元,罰沒款共計5,500,418.74元。2016年10月,烏魯木齊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因在新、改、擴建供水接裝業務過程中,要求用戶單位必須選用其確定廠家的水表,被新疆工商局認定為限定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處以2013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計149.3891萬元。2016年3月,青島新奧新城燃氣有限公司因以「不能保障穩定供氣」等條件強制向工商業戶收取「預付氣費款」,被山東省工商局認定為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52,308.49元,並處以2013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百分之三的罰款6,818,533.79元。[2] 2PPP模式的壟斷屬性無論財政部、發改委對於PPP及特許經營如何進行定義與區分,我們認為只要符合如下三個要求就應該符合PPP的本質特徵。即提供公共服務、與政府部門共擔風險、著眼於提高公共產品供給的數量與質量。而無論是PPP項目還是特許經營項目,都需要通過政府的協助或行政特許,在一定地域範圍內提供特定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而這就為PPP項目帶來了與生俱來的壟斷屬性。《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在經營性PPP項目操作模式部分指出:「對於具有明確的收費基礎,並且經營收費能夠完全覆蓋投資成本的項目,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採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等模式推進。要依法放開相關項目的建設、運營市場,積極推動自然壟斷行業逐步實行特許經營。」2724號文件將應當向市場放開特許經營的行業定義為自然壟斷行業。為了進一步探討需要了解下壟斷這個概念的經濟學含義與分類。經濟學中將壟斷分為自然壟斷、經濟壟斷、行政壟斷。傳統意義上的自然壟斷則與規模經濟緊密相連,指一個企業能以低於兩個或者更多的企業的成本為整個市場供給一種物品或者勞務,如果相關產量範圍存在規模經濟時自然壟斷就產生了。只要由單一企業壟斷市場的企業經營成本與社會成本都是最低的,該行業就是自然壟斷行業。由此可見,只要是符合自然壟斷定義的行業也適合由政府將之特許給一個由社會資本投資的企業進行經營,以此作為引進社會資本打破公共產業計劃經濟壟斷格局的基本突破口,並在價格約束體制的保駕護航下,進一步推動政企分開,使PPP模式成為轉變整個公共產品供應方式的國策之一。同時,PPP項目通常投資大,期限長,很多PPP項目合同都會約定獨佔或排他條款,以維持項目收益的可預期性。比如政府許諾多少年內不在同一線路邊再建設平行道路,一定區域內不再建設橫跨同一河流的橋樑等等。可以視這類項目為因PPP合同而出現的行政性壟斷。《反壟斷法》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並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及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依法實施監管和調控,維護消費者利益,促進技術進步。前款規定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即《反壟斷法》要求具有合法壟斷地位的企業在經營中承擔誠實經營義務,接受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監管,不得濫用控制地位損害消費者權利。讓我們回到華衍水務的案例,值得警醒之處在於,當我們寄希望於利用PPP模式打破公共產品領域的低效壟斷,努力使公共產品市場遠離行政權力尋租時,被寄予厚望、代表著先進理念的社會資本又迅速淪落為一個「行政單位」。逐利而生的資本一旦擁有了壟斷地位,就像屠龍的騎士站在了惡龍的財富上,漸漸生出了鱗片和利爪,成為了又一隻守護財富的惡龍。3PPP模式壟斷的表現形式任何社會都無法剋制資本追求壟斷的慾望,標準石油公司在1911年被美國最高法院拆解前,已經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和主要的托拉斯,控制了北美90%的石油市場。時至今日,當時繼承標準石油的數家公司又逐步通過長期的合併、重組,漸漸控制了絕大部分市場份額。壟斷的列車,即使面對最嚴厲的市場監管和最自由的競爭環境也不會有所懈怠。當代,行政監管、合同手段應該成為控制PPP項目違法壟斷行為的兩種主要手段。為了在PPP合同中規定違法壟斷行為的反制措施,從源頭規避壟斷行為的發生,應當研究並羅列出在各領域的PPP項目中,違法壟斷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筆者認為在一般公共產品領域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1、項目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利益:《反壟斷法》第十七條將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禁止:「(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二)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三)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五)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六)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七)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一般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PPP項目合同,都會明確產品價格由物價局進行審定並約定調價公式作為合同的主要條款之一,價格按年調價的公式和參數的選用標準都會進行明確的選定。原則上,項目公司無法控制銷售產品的市場價格。但是,必須防止無法賺取更多利潤的社會資本利用市場控制地位進行搭售,限定交易,或者通過在交易條件上進行差別待遇。尤其是所獲得的其他收益一般不會划入項目公司賬下,而是由其核心管理團隊、股東公司、其他關聯公司獲得。所以,看似項目公司只是在艱難經營,但其實際控制人卻已獲得了高額利益。2、各項目公司或其關聯公司通過壟斷協議控制商品價格、限定交易; 在銷售價格無法隨意調整的情況下,應當防止一定範圍內的PPP項目公司通過辛迪加的組織形式,簽訂共同的採購協議而形成的企業同盟。PPP模式下,近似領域的PPP社會資本可能通過簽訂共同採購原材料或服務的協議來協調價格,從而獲得壟斷利潤。目前PPP在基礎設施領域普遍開花的情況下,部分地區的大部分在建市政工程可能均採用了PPP模式,如果社會資本達成採購壟斷協議,將會加劇當地建築行業及材料行業地位不平衡現狀。3、達到申報標準的,不經過法律規定的程序達成經營者集中。 在國外的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普遍存在幾個大型公司共同壟斷一個行業的局面。並以供水、供電、電信等領域最為集中。和記黃埔前段時期在英國的併購行為即是此方面現狀的集中體現。公共領域的寡頭壟斷是有利於增加規模經濟,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產品與服務質量。而私營化、寡頭化作為公用事業領域的普遍趨勢也被政府慢慢接受。但是行業整合的過程則應接受行政及相關法律的約束及調整,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符合國務院申報條件的經營者集中,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申報,未申報的不得集中。《反壟斷法》第二十條將經營者集中規定為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併;(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 (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在目前的社會環境及招投標法律調整下。PPP社會資本方普遍由國有大型建築企業或國有金融機構承擔。建築企業在獲得相應的施工利潤后,傾向於盡快退出項目公司的股權。在這一背景下,為存在壟斷意圖的企業以低價大量獲得項目資產,最終形成壟斷地位創造了得天獨厚的條件。通過複雜的資本運作,大型資本可能在幾年的時間內完成特定領域內的資產布局。其結果甚至可能威脅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組織形式方面,社會資本可能通過托拉斯或康採恩的組織形式達成壟斷地位。托拉斯是由生產同類產品或相關產品的企業聯合組成的一種股份公司。參加托拉斯的企業不再是法人,由托拉斯對原企業實行產、供、銷、人、財、物的統一管理,原企業所有者成為托拉斯的股東,按股份分得利潤。康採恩是由工業、商業、運輸、金融、保險等不同經濟部門中的企業聯合組成的壟斷組織。參加康採恩的企業雖在形式上保持各自的獨立性,但實際上已被銀行或其中資本雄厚的大企業所控制,體現了金融資本和工業資本相結合的進程。歷史上,有大量企業通過這兩種方式迅速完成了對整個行業的壟斷。目前,在PPP進程中該事態已經初現倪端,應當引起行政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而不僅僅是查處幾個具體的違法行為。另外,以合資形式實施的公用事業PPP項目,如果合資各方對項目具有共同控制,將被視為《反壟斷法》意義上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如果各方的營業額達到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則在實施前,需報商務部進行反壟斷審查。如果不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將可能被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並處或單處五十萬元以下罰款。4、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為;無論是PPP還是任何其他的模式,只要存在公權力與社會資本的交叉,就必然存在利益交換與利益輸送。這主要存在於招投標過程中通過各種私下操作,通過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也包括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各種違法壟斷從而賺取超額利潤的行為視而不見,甚至通過代持入股等方式直接獲得收益。根據《反壟斷法》規定,作為公用事業PPP項目的當事人一方,項目實施機構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需要避免在授予獨家經營權時實施《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行政權力行為,不應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發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PPP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不得歧視對待外地經營者;政府機關亦不應為了保證項目盈利,強迫或協助項目方實施壟斷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PPP項目所涉及的政府機關亦不得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准入和退出條件,不得未經公平競爭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設置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或者事前備案程序,不得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設置審批程序,不得違法給予特定經營者優惠政策,不得超越定價許可權進行政府定價等等。4PPP項目如何防止社會資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1、實施機構的反壟斷監管責任對於項目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違法壟斷行為,不僅應當由國務院規定的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的機構承擔監管責任,項目實施機構也應承擔不可推卸的監督責任。基於PPP合同風險共擔的原則,因違反《反壟斷法》而造成的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的損失由項目公司承擔,但對於項目實施機構而言,無疑承擔著更大的行政責任與輿論風險。所以實施機構應當在PPP項目的準備階段即對項目公司在目標市場可能的違法壟斷行為進行預估,並在合同中加以預防,在操作過程中加以控制。2、 促進潛在社會資本的良性競爭要做到最大限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公平、公開、誠實、高效實乃最佳辦法。公共部門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應儘可能地創造讓社會資本之間競爭的機會:第一,公共部門可以按地域或者職能領域的標準,在保證每個合同所管轄服務區域仍具有一定經濟規模的基礎上,把項目合同分為總額適量的小合同,儘可能地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第二,公共部門適當保持簽約分散化,避免過分依賴部分社會資本,並設定一定比例,鼓勵符合資質但未中標的社會資本再次參與投標。第三,對投標的社會資本制定較低的簽約總數上限,避免PPP項目過度集中而產生對部分社會資本的過分依賴。第四,公平處理問題,及時支付,使社會資本即使不濫用市場壟斷地位也能保持一定的利潤率。3、 價格規制價格規制是用來規制公用事業PPP項目中可能產生的壟斷價格行為。這要求有適當的法律和機構來設定和調整價格,包括依據物價指數等設立價格自動調整公式。價格規制可以以成本為基礎,也可以採取公式限價的形式。利潤率控制通常在審查核實企業全部成本的基礎上,規制批准一個價格,以保證企業投入的資本有一個可接受但非壟斷的回報率。而公式限價法採用通貨膨脹率減去固定比率的方法,確定價格的增長幅度。這種方法會預先設定以後一段時間的價格,在此期間,經營者可獲得因生產率提高而帶來的收益,消費者也會從中受益。PPP合同中還可以將價格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作為價格調整依據的兜底條款。4、充分利用公共部門一票否決權黃金股是指持有很少(如1%)股權的政府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如重新出售企業、出售企業資產、關閉企業、改變經營業務)具有否決權。公共部門可通過向項目公司委派董事,通過合同約定該股東在涉及公共利益及其他重要事項的表決中擁有一票否決權,以防止項目公司實施損害競爭對手、消費者利益的壟斷行為。在社會資本的退出機制上,公共部門可以通過把握一票否決權,防止該目標市場的經營者過度集中,以起到良好的微觀調控作用。5、介入權創設介入權應當是抑制社會資本壟斷行為最高效的方式。若項目公司危及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規規定或PPP項目協議約定的其他情節嚴重情形時,介入權可以由債權人申請,由實施機構實施,或是由實施機構實施介入權。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首次提出了融資機構介入權的概念,在財政部《PPP項目合同指南》中提出了公共部門的介入權。在實施機構介入期間,實施機構或其代理人負責設施的運營。因實施機關行使介入權而發生費用的承擔問題因介入原因不同在項目協議作不同的明確約定。應當看到,項目實施機構並非《反壟斷法》規定的反壟斷執法行政機構,沒有資格認定項目公司違反《反壟斷法》,同時,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也相當困難,也就很難在PPP項目合同中將項目公司涉嫌違法反壟斷法作為違約條款進行處罰。此時,合理設置介入條款,適時地使用介入權可以作為公共部門控制此項風險的必要手段。同時,即使最終項目公司被反壟斷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為違法,公共部門也可以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監管責任,提早發現了問題,並且阻止了違法後果的擴大。另外,《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的涉嫌壟斷行為,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在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可的期限內採取具體措施消除該行為後果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中止調查。中止調查的決定應當載明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的具體內容。由此可以看到,如果公共部門在調查開始時就行使了介入權,積極配合調查機構消除違法行為的後果,反壟斷機構就可以決定中止調查,完全化解風險發生的可能。5經營者違法壟斷行為的法律責任 1、違法壟斷行為行政性罰款 《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對實施壟斷協議的法律責任、第四十七條對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由於沒有明確認定違法所得和確定罰款的具體方法,現行法律並未對其內涵和外延進行明確的規定,2016年6月,國家發改委公布《關於認定經營者壟斷行為違法所得和確定罰款的指南》(徵求意見稿), 此次指南將為反壟斷中的違法所得、罰款的界定提供指導。對於認定的步驟,《指南》(徵求意見稿)第十六條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分三步確定對經營者的罰款:「第一步,確定違法經營者的上一年度銷售額;第二步,考慮違法行為性質和持續時間確定基礎罰款比例;第三步,考慮其他從重、從輕、減輕因素對基礎罰款比例進行調整,並根據違法行為的程度進行調整,確定最終罰款比例,據此計算出罰款數額。」不同類型的壟斷協議目的不同,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不同,因此《指南》通過區分不同壟斷協議違法性質來確定處罰比例 。 對於經營者實施《反壟斷法》第十三條(一)、(二)、(三)項所禁止的壟斷協議,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採購市場,反壟斷執法機構確定初始罰款比例為3%。主要是因為這些壟斷協議往往以排除、限制競爭為目的,對競爭損害最大,幾乎不會有促進競爭的效果、不會使消費者分享由此產生的利益。 對於經營者實施《反壟斷法》第十三條(四)、(五)、(六)項所禁止的壟斷協議,反壟斷執法機構確定初始罰款比例為2%。對於經營者實施《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所禁止的壟斷協議,初始罰款比例為1%。《指南》徵求意見稿還專門列出了違法所得的幾種特殊情形 :比如,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交易時在價格之外附加不合理費用的,以所收取的全部不合理費用作為違法所得。 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的,以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中最低買價或最高賣價為對照價格。《指南》的出台對認定處罰標準給予了公式化的計算方法,雖然反壟斷行政主管部門仍保留了比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但是給予了市場足夠的心理預期。2、反壟斷民事賠償責任《反壟斷法》自2008年實施以來,已經對奶粉、黃金、進口醫療器械、通信晶元等多個領域的企業開出了巨額罰單。但是現在壟斷違法成本還是太低,從目前《反壟斷法》的實施情況看,罰款似乎成為違法壟斷行為最主要甚至唯一的違法成本。比如老鳳祥2013年上半年凈利潤約為3.9億元,被罰的323.29萬元僅占上半年凈利潤的0.83%。部分企業在罰款后陽奉陰違,略微降價后又再次恢復原樣。[3]儘管《反壟斷法》第50條規定了反壟斷民事訴訟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也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但是,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實際執行情況並不盡如人意。雖然對於反壟斷執法機構已經查處的案件,原告只需要證明自己的損害及其相關性即可,證明難度已被大大降低。但是,就如在華衍水務的案件中,至今為止並沒有一家房地產公司表示將對華衍水務提起民事訴訟。可見,反壟斷民事訴訟的理念並沒有深入人心。《反壟斷法》對壟斷企業的威懾力仍然僅限於一定比例的罰款,與其所得的壟斷利益相比,完全無法對其違法傾向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加之目前反壟斷執法機構力量還很薄弱,很多我們身邊顯而易見的違法壟斷行為都無法得到有效查處。顯然,加強反壟斷執法與反壟斷意識教育才是眼下的當務之急。目前PPP項目大量落地,又正逢經濟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反壟斷任務空前艱巨。此時只有發揮反壟斷民事訴訟制度廣泛的基層作用,才可能達成《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6總結壟斷永遠是一把雙刃劍,現代經濟學也在不斷的反思我們面對壟斷行為的態度。企業的壟斷慾望是自發的、越是充滿活力的企業越是努力地追求壟斷利益。當資本通過參與高成本、低收益的PPP項目而獲得了壟斷的市場地位時,如果不從各方面進行嚴格控制,必將損害公眾利益。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做好PPP項目的反壟斷預防工作:1)加強反壟斷執法力量,提高全民反壟斷意識,增加反壟斷違法成本。鼓勵支持反壟斷民事訴訟。2)在PPP合同中合理約定公共部門介入權,起到良好的反壟斷急剎車作用。3)促進社會資本合理競爭,通過一定程度的競爭遏制壟斷。4)實施機構應當嚴格監管日常經營活動,嚴控公共產品市場價格,嚴控社會資本股份退出,必要的時候用好一票否決權。5)密切關注經營者集中的行為,避免市場一旦形成,積重難返。參考文獻[1]張鑫、唐璐編輯《江蘇吳江華衍水務"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被罰兩千萬》,人民網江蘇頻道,2017[2]安勇剛、劉敬霞著《2000餘萬罰款敲響PPP項目反壟斷警鐘》,水網,2017[3]時建中著,《反壟斷法實施5年 何以民事訴訟才200多起》,《青年報》,2013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實戰型高級研討班【項目背景】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正迎來快速發展,目前PPP項目投資總額高達13.5萬億,給市場無限想象空間。如果說,2015年是PPP元年,2016年PPP正式進入實戰操作新紀元,而2017年則是PPP發展的分水嶺,PPP資產證券化開閘將吸引越來越多金融機構的參與。對於PPP給予的市場機遇,一切都可以學習,尤其是PPP資產證券化。【學習對象】政府相關部門:發改委(特許經營)、物價局、財政局(政府購買服務)、建設局、市政局、水務局、交通局、環保局、開發區、高新區等相關行業和企業:城市基礎建設、城市供水、供暖、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綜合管廊、軌道交通、醫療和養老服務設施等企業專業服務機構:投資銀行、信託機構、諮詢公司、財務顧問、律師等【時間地點】1. 培訓時間:2017年3月 16-19日2. 培訓地點:北京.清華園【學習費用】1. 培訓費6800元/人(含培訓、師資、教材、場地等費用); 2. 餐費600元/人;3. 培訓費繳納:培訓費可以選擇現金、刷卡、匯款、方式繳納13:30-16:30《PPP項目實施的基本框架及操作要點》王守清3月17日9:00-12:00《PPP模式最新政策解讀和管理實務》吳亞平13:30-16:30《PPP項目法律合同規範及案例分享》知名律師17:00-19:00班級交流聚餐(AA)3月18日9:00-12:00《PPP項目資產證券化與融資難解析》尹昱13:30-16:30《PPP項目資產證券化與融資難解析》尹昱3月19日9:00-12:00《 PPP項目融資方法及案例深度剖析》楊榮南13:30-16:30《 PPP項目融資方法及案例深度剖析》楊榮南報名方式l 郵件報名:ppptoutiao@126.coml 聯繫方式:15810741107(微信同)金環長按下方圖片識別二維碼 關注PPP頭條- 權威政策+行業資訊,助推PPP落地服務 -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