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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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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肥東一村支書違規建養豬場 被紀委警告養豬場仍在養豬場就在這片林地中。新安晚報、安徽網訊 4 月26 日,肥東縣白龍鎮寧廟村村民們向新安晚報反映,稱該村村支部書記在村中水庫邊的林地里,私自蓋建了個養豬場,養豬場面積很大,侵佔了村裡的林地,且未經過政府部門審批,沒辦理合法手續。村民們希望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能前往走訪調查。村民村支書違規建養豬場4 月27 日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來到肥東白龍鎮寧廟村,養豬場位於寧廟水庫旁的大片林地里,在村民的引領下,記者進入一扇鐵柵欄大門,在林地內行走了約150 米遠后,外林蔭道的一側,記者找到了這座養豬場,豬舍是磚砌成的平房,大概有七八棟。村民們介紹,養豬場沒有名稱,位於寧廟水庫東面。記者查看了其中的兩棟豬舍發現,豬舍內被隔成了約幾十段,有母豬和剛產下的豬仔,也有已長大出欄待售的成豬。記者注意到,該養豬場位於一大片林地內,位置隱蔽。採訪中,多位村民告訴記者,養豬場包括附近的樹林約有150~200畝。養豬場是寧廟村村支書所建,「 將樹砍掉了,蓋的房子。」村民們稱,2013 年前,這裡是兩位村民在養雞,2013 年後,村支書從這兩位村民處接手,后拆了養雞場,蓋建養豬場,「2013 年開始建養豬場,連續蓋了好幾年,現在轉租給了一家北京的公司養豬。」在現場,村民表示:「 這處養豬場沒有合法手續,樹林里還有自建房,也沒有經過審批。」在採訪中,村民反映,養豬場不僅佔用村中林地,且無合法審批手續,而養豬場出租后的收益所得,也被村支書佔有,「我們認為這不公平。」村支書養豬場手續正辦理4 月27 日上午和晚上,記者兩次就村民們反映的養豬場一事,採訪了寧廟村村支書謝長志,他介紹,目前養豬場不是自己經營,去年三月份,已經租給北京來寧廟村投資的一家公司了,但並未簽協議,「他們當時從浙江買了一批種豬,也沒經過我同意,就把豬趕進來了,給了5 萬元租金。」關於該養豬場,謝長志表示是2013 年從兩位王姓村民處轉過來的,當時他們養雞虧本了,自己就把養雞場接過來了,也養過雞,其間還曾養過鵝,但一直虧本。而養豬場是在原有的養雞場上,推倒后重建的,「(養豬場)面積大概在一兩千平米。」採訪中謝長志表示,養豬場確實並未經過相關部門審批,但他表示:「這個符合規劃,手續都在辦理中,很快就能批下來了。」而對於豬舍租金去向問題,謝長志表示,「對方總共給了我5 萬,到現在養豬場里的電費,都是我交的,一共交了大約三萬元錢,租金到現在也沒和他們算。」在記者的詢問下,謝長志承認自己去年被白龍鎮紀委黨內警告了,並讓自己整改養豬場,「現在養豬場不是我自己經營了,都交給其他人經營了。」紀委先看能不能補辦手續4 月27 日下午,記者來到白龍鎮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員向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證實:該養豬場確實是違法用地,因為當時不符合規劃,「沒有經過我們審批,是違法的。」該工作人員直言不諱地稱:「他(謝長志)是幹部,白龍鎮紀委找過他,已經介入調查了。」當天下午,白龍鎮紀委汪幹事向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證實,「去年,我們紀檢部門給了他一個黨內警告處分,當時縣國土局也出了一份材料,讓他限期整改。」而對於整改的後續,以及村民們的訴求,汪幹事表示,希望村民們寫個書面材料交過來,「我好向領導彙報,領導現在不在,我們會把問題向領導反映,後期我們還會跟進。」而就違法佔用林地,蓋建養豬場一事,白龍鎮黨委書記徐向東書記表示,將安排鎮里分管寧廟村的工作人員,前往該養豬場調查,「看看能不能補辦手續,如果能補辦,將儘快補辦,如果不能補辦,該拆就拆。」楊存岡 新安晚報、安徽網 記者許佳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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