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原標題:幼兒玩耍遇車禍 監護人被判擔責學齡前兒童鄧某在路邊玩耍時,被一輛電動車撞傷。近日,懷化市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此案,判決電動車駕駛人承擔80%的賠償責任,鄧某的監護人因沒有履行好監護職責,被判承擔20%的賠償責任。 記者了解到,事發后,芷江侗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此次事故王某負全部責任,鄧某無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法院依法對該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故責任予以確認,但鄧某的監護人明知鄧某為學齡前兒童,不能脫離監護人的監控範圍,而放任鄧某到路邊玩耍的行為與本次事故的發生存在因果關係。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因此,鄧某的監護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記者周凌如實習生劉鴻偉通訊員劉艷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