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新朋友】點擊標題下方藍色字「經濟晚報」關注。【老朋友】點擊右上角,轉發或分享本頁面內容。 發了~發了~發財了 剛剛!南昌高新區科技創新券管理使用暫行辦法對外發布! 高新區要給小微企業發「紅包」了,最高有20萬元!每年有3次! 先淡定,小柒還要告訴小微企業們一個秘密 科技創新券按申領人提交申請並被認定的先後順序發放,至當期創新券發完為止。先到先得,所以先下手為強!什麼是科技創新券 科技創新券是用政府財政資金支持企業購買科技服務而發放的一種補貼憑證。 科技創新券由管委會印製發放,自發放之日算起,有效期為2年,逾期失效,不得轉讓、兌換現金、買賣、贈送及重複使用。區財政在小微企業專項扶持資金中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於科技創新券的發放與兌付。 發放對象 科技創新券的發放對象(使用人)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一)在區內登記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小微型企業,且入駐在科技創新券管理機構認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小微企業眾創基地等創新創業載體。(二)入駐在科技創新券管理機構認定的眾創空間內的具有一定創新能力的創客或團隊。(三)經科技創新券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科技型企業。使用說明 科技創新券只限於在經認定的服務機構消費使用。服務機構是指對外提供科技服務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科技中介機構等。服務機構每年度認定1次,高新區內的服務機構優先認定。有效期為2年。 科技創新券適用的科技服務分為三類。一類:購買專利或專利使用權,購買科技成果,委託開發或合作研發新技術、新產品(已獲得各級財政資助的科研活動不可使用創新券)。二類:購買技術檢測,產品檢測以及其他與研發相關的檢測測試服務(國家法規要求強制檢驗、檢測試的不可使用創新券),以及購買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服務、專利申報服務、軟體著作權申報服務。三類:購買法律服務、財務服務、工商稅務服務。 第九條 科技創新券使用人向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服務。屬於一類服務的,科技創新券支付比例不得超過單項合同總金額的75%;屬於二類服務的,科技創新券支付比例不得超過單項合同總金額的50%;屬於三類服務的,科技創新券支付比例不得超過單項合同總金額的30%。使用額不能超過當期申報總額。最高20萬元 科技創新券每次申領額度上限分別為20萬元、10萬元、5萬元、1萬元,申領人分別對應為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創客團隊、創客。 科技創新券按申領人提交申請並被認定的先後順序發放,至當期創新券發完為止。已經提交資料且符合條件但沒有領到創新券的企業將進行登記備案,發放下一批創新券時優先考慮。每年發放3次 管委會每年發布科技創新券申領兌付指南與服務機構申請指南,申領人或服務機構按指南要求提交申請及相關佐證材料。科技創新券管理機構審核認定後向社會公布。科技創新券每年發放與兌付各3次。(本報記者 王琴紅)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