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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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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是《使徒信經》對教會的信仰告白。不是要高舉教會,也不是說信仰的對象是教會,而是說,相信教會是聖潔的,是大公的。「聖」而「公」是教會的本質。她是「聖」的,因為她是上帝的教會。她是「大公」的,因為她是眾聖徒的合一。信經給我們立下的信仰次序是清楚的:我信上帝,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我信聖靈,接著就是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教會不能沒有基督(三一真神),基督也不能沒有教會。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頭與身體是分不開的,照樣,基督與教會也是分不開的。否定教會就是否定基督,因為基督與教會是一體的。只可惜今天的教會既不「聖」又不「公」,何以見得?在真理上妥協,在教義上偏差,在事奉上求量多於求質。因此,我們極需糾正偏差,回歸聖經真理的正統,以建立聖而公之教會。全職與雙職當摩西打發十二個探子到迦南地去窺探那地的時候,回來的人中,只有兩個人滿有信心,認為他們可以攻克那地,其他十個人都不相信他們能打勝敵人,他們就因不信而倒斃曠野。而兩位有信心的人中,一位就是迦勒。聖經中記載他的事時,提到上帝對他的評語說:「唯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民十四24)迦勒可貴的地方,不只是他有信心,更是因為他是一個「專一跟從主」的人。在教會裡服事的人,各人所站的崗位不同,能「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本是好的。早期的教會,因逐漸地妥協與腐敗,而產生所謂的「聖品人」和「平信徒」之分,這是聖經所沒有的教訓。馬丁路德改教以後,提倡「信徒皆祭司」。他的用意,不是要廢除專職或全職的傳道人,而是說信徒不需要經過「聖品人」來到上帝面前,信徒自己就可以直接來與上帝親近。在教會史上,全職傳道一向都不受人尊敬,主要是工資低,薪水少。誰家父母願意自己的兒子去受苦,挨窮?尤其是基督徒父母,因為了解教會的內情,就更不鼓勵自己的兒子傳道了。話雖如此說,上帝仍然呼召許多人,也有許多人回應上帝的呼召,撇開一切,全職事奉上帝。近半個世紀以來,因著宣教事工的多元化,新的名詞也跟著出現:「帶職事奉」或「雙職牧師」是常用的名詞。帶職事奉(Tent-making)多用在宣教方面,雙職牧師(Bi-vocational pastor)多用在本地牧會方面。不論如何用,這兩個名詞都有商榷的餘地。「帶職事奉」者以保羅為榜樣,以為保羅是「帶職事奉」的先驅。不錯,保羅在出外宣教時,在經濟困難的地方,曾織過賬蓬(徒18:3;帖前2:9)。特別是在使徒行傳十八章三節說,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妻是製造帳蓬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同住作工。」在徒20:34節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根據這幾節經文,主張「帶職事奉」者,就大作文章說,保羅是「帶職事奉」。如果用同樣的原則來引申,那麼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所以你們應當謹慎,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那樣繁忙的會務,弟兄姐妹有令他淚不停流的需要,他哪裡有時間織帳蓬?本文的立論點,不是根據這些描述性的情況,而是聖經明言的宣告。保羅在十三封書信的開頭都有自我介紹,有九次說他是使徒或奉召為使徒(羅1:1;林前1:1;林后1:1;加1:1;弗1:1;西1:1;提前1:1;提后1:1;多1:1;)三次說他是耶穌基督或上帝的僕人(羅1:1;腓1:1;多1:1),卻一次都沒有順便提一下他是搞帳蓬生意的。保羅的使命與身分,是「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會織帳蓬,因為這是「猶太人的習俗,無論貧富,都會讓兒子學一門手藝。」(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2096頁)但他蒙召之後,「就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他說:「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保羅一生,東奔西跑,為福音拚命。最後,為福音,為基督,鞠躬盡瘁,死在尼祿的刀下。若說他用部分時間事奉,深怕是我們低估了大使徒的委身與奉獻。「雙職牧師」與「帶職事奉」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立論更為有力。所跟從的榜樣,乃是耶穌基督,祂是木匠又是拉比。立論點是,馬可福音說:「這不是那木匠嗎?」(6:3)「是」字是現在式,表示祂現在還是木匠。馬太福音說:「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13:55)「是」一定要是現在式,就算約瑟死了,耶穌仍是約瑟肉身的兒子。不管「是」木匠也好,「是」木匠的兒子也好,問題是新約一次都沒有記載耶穌的木匠生涯。如果祂以作木工維持生計,祂為什麼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9:58)如果祂是雙職,祂又為什麼要人撇下一切跟從祂?難道祂是口是心非,雙重標準嗎?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也是一位旅行傳道者:「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太9:35);「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神國的福音」(路8:1)。既然周遊各城各鄉,又如何攜帶工具到處作木工呢?如果耶穌以木工養生,為什麼又接受婦女的供給呢?因為路加說,有些婦女也跟從耶穌,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八3)。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是耶穌的命定與實行,是保羅對哥林多人的申訴(林前九9:1-14)。保羅在哥林多織帳蓬,是因為哥林多人不供應他。他並不想作工,不然他不會說:「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嗎?」(林前9:6)耶穌在三十歲以前是木匠;三十歲出來傳道以後,祂就沒有再做木匠了,至少福音書從未提過。用耶穌作「雙職牧師」的榜樣,是有對主不恭。論到事奉,無所謂聖俗之分。每一位信徒都要事奉,也都在事奉。如果用「帶職」一詞,所有的信徒都是「帶職」事奉。不是只有工程師到烏魯木齊去才是「帶職」事奉;留在本地也是「帶職」事奉。神既沒有呼召每一個信徒都放下職業(或從未進入任何職業)去傳道,因此,每一位有職業的信徒事奉,都是「帶職」事奉。母親在家乳養兒女也是事奉。牧養上帝的羊群,不是職業,因此就不是工資的問題,而是獻身的問題。如果牧師的職分是那麼有價值,為何不把全部時間都擺上?全時間擺上仍有作不完的工。如果牧師的職分不值得全時間投入,又何必半職呢?因此,如果上帝呼召我們傳道、牧養,我們就應該全力以赴,「專一跟從主」,全職事奉。靠福音養生是要看眼色、付代價的,你真肯嗎?主耶穌所講的好牧人與僱工,值得我們去思考。烏撒的手不應該摸約櫃。保羅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因這異象,保羅將命擺上,只為福音,直到死時。保羅是使徒,不是織帳蓬的。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太6:24)羅得的問題是對約但河平原含糊的認識。聖經記載說:「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創13:10)羅得就看上了這塊地,以後幾乎遭到殺身之禍。「耶和華的園子」和「埃及地」,外表看來都很好,但結局卻是天淵之別。我們在真理上不能妥協;上帝呼召我們全職,我們就來全力以赴。上帝沒有呼召我們全職,我們也不需要半職。我們一信主,就都已是「帶職」事奉了。神不要「沒有翻過的餅。」(何7:8)靈性與靈恩靈恩運動給教會帶來的衝擊是有目共睹的,是好是壞,乃是見仁見智的事。靈恩運動的影響也算是片面性的。若說以一九零零年開始的五旬節運動作為二十世紀靈恩運動的起點,這一百多年來,我們還看不出這一運動給教會帶來的祝福有多大。經常聽到的是:「我得到了」、「我被聖靈充滿了」、「我會說方言了」......然後,就是對原來所在的教會大加批評。而最不像被聖靈充滿的人所說的一句話,就是「我以前所在的教會是死的。」如何定教會的死活?會說方言就是活的?會在地上打滾兒就是活的?那麼耶穌沒有說方言,保羅沒有打過滾(倒是有從馬上滾下來眼睛失明這回事),我們又如何評審他們呢?我們跟從主的人不是反對靈恩而是更注重靈性。靈恩運動所倡導的,就像說「方言」,病得「醫治」,「倒地打滾」,都是「立時見功」,從地上起來,就成了另外一個人。因此,有人開始主張,必須倒地才能得救。這不正像大陸上有些人主張,必須哭,才能重生一樣嗎?這不是聖經的教導。另有一些人,舌頭一轉,方言就出來了,馬上就高人一等,非同凡響。這些靈恩學校的速成課,不知羨煞幾許人。但從聖經的教導來看,靈性的成長,非一日之功,而是需要花時間與工夫的。人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更何況屬靈的人?急功近利,絕不是我們的主耶穌所主張的。祂用了三年的工夫,來造就十二個人。相信若沒有那三年紮實的門徒訓練,五旬節聖靈降臨時,他們會不知所措。彼得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在安提阿也隨伙裝假,怕猶太人批評他,受到保羅的責備。所以聖靈充滿以後,靈性的成長還有漫長的一段路要走呢。追求現象,追求看得見的東西,比較容易。在興奮熱鬧的情況之下,感覺上帝同在,比較容易。一人獨處,平淡無奇的時候,覺得上帝同在,就比較困難。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說,福音派的教會是死的。因為沒有活力,不夠熱鬧。數年前在後院開闢了一個花園,種了一些玉簪花(Husta)。夏天時,花枝招展,頗有生氣。冬天一到,綠葉枯黃而死。嚴冬過後,以為它們都命絕了。可是,春天一到,嫩芽冒出,成長加倍。隱藏的生命才是真生命。今天,我們要問的,不是你有多少靈恩,而是你的靈性有無成長?我們不能、也不需要天天活在神跡奇事當中,而是要在安靜中遇見神。神說:「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詩46:10)恩召與恩賜在神的教會中,好像到處都可以聽到一種聲音,只要有恩賜,什麼都可以作。相對的,那些恩賜不明顯的人,就不用事奉或沒有機會事奉了嗎?所謂有恩賜講道的人,就可以講道嗎?還是奉召去講道的人,才可以講道?今天在教會裡職分的定奪,只憑恩賜嗎?有恩賜就可以了嗎?我們不是說恩賜不重要,而是說次序更重要。要有恩召,才能運用恩賜。這恩召是給我們在事奉上定位。神呼召你作長老,你就要定位在長老的職位上。神呼召我作執事,我就要定位在執事上。神呼召他全職事奉,跟著這一定位而有的,就是話語的教導。也許教會中有人比傳道人會講道,但他若沒有恩召,他就不能因有恩賜而超越傳道人的定位。編輯註:傳道人身上或有人眼所看不到的「優勢」,假如有位肢體講的道比傳道人還吸引你,但是這位肢體目前可能缺乏的是清心、謙卑或完全奉獻的心志等等,所以暫時不能專職事奉。......總而言之,我們不能以表面的恩賜來定位,而是在定位中運用恩賜。這樣,各種的恩賜才能和諧的相輔相成。男人與女人男女是否一樣?「不分男女」是什麼意思?男女果真是一樣,神又為何造男造女?今天在教會裡流行著一句話:「男人可以作的,女人都可以作。」這正是同性戀者的論調:「男的為什麼不可以做母親?」「女的為什麼不可以做父親?」所以,他們要爭取男與男、女與女結婚。但聖經中明明記載,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男有男的特點,女有女的特徵。不然,神不會造男又造女,然後再說,不分男女,男女是一樣的。決定一個人是男是女,不是根據該人能作什麼。女人能做的事,男人也能做,這男人不能因此就是女人。照樣,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也能做,那女人不因此而變成(或說是)男人。男人是男人,因為神造他的時候,給他了男性。女人是女人,因為神造她時,給她了女性。既然有性別,就表示說男女是不一樣的。神為什麼造男造女,使他們不一樣?因為神要男人做丈夫,做父親。要女人做妻子,做母親。男人不能是妻子,母親;雖然他可以餵奶瓶,喂「奶」卻是母親的事,父親無法做。女人不能做丈夫,父親;雖然說,她可以做父親的事。我們不能說,因為她做父親的事,她就是父親。父親一定是男人,母親一定是女人,這是駁不倒的理。有些人是單親,因此要扮演雙重的角色。母親也要扮演父親的角色,父親也要扮演母親的角色。第二個角色是委任的角色,不是命定的角色,兩者是不一樣的。委任的角色絕對不能做到命定的角色。就是說,父親不能取代母親,母親不能取代父親。......聖經對男女的看法是:男女平等,男女有別。有些職分,神沒有要女人做,其中之一就是「轄管」男人。(提前2:12)成熟與成功「成功神學」在美國曾經盛行一時。吉姆·貝克等人跌倒之後,美國教會算是冷靜了很多。但成功的慾望還是在許多人的心裡,尤其是傳道人。最近與一位同工談話,提到靈恩運動與教會增長。他提到一位傳道人,牧養教會多年,人數總在三、四十人之多,做的也蠻灰心的。但去參加了靈恩聚會倒地之後,回來大有改變,教會人數也增至一百多人。這種「神跡性」的見證,聽起來真是令人心動。因此,朝聖的人可真不少。七十年代後期,韓國的「純福音中央教會」人數劇增,各國傳道人前往觀摩學習的,成千上萬。就以台灣來說,所謂的韓國風,新加坡風,都曾風行台灣。但台灣教會的總人口,數十年來增加幅度不大,據統計,可能減少了。有些教會的人數是增加了,但神國度的人口卻沒有增加。我們的成功,是什麼樣的成功?我們的成長,是什麼樣的成長?服事主四十多年,深知帶領一個人信主需要多少人的工夫。近年來,我們也經歷到不少大陸來的同胞,一來美國,聽了福音就信主。不是經過倒地,也沒有因病得醫治,就是由理性到感性,認識了主,在主里成長,向著成熟的路走去。我們深信這是聖靈的工作,是神話語的能力。我們也看見有人欣喜地信主,樂意地受洗。但受洗之後就再也不見人了。生命的成長與成熟,不能用特異功能,也不能揠苗助長。而是需要時間與追求。不是人能做什麼,乃是神的主權。人多不一定是成功,耶穌只有十二個門徒,在祂臨難時,一個賣祂,一個否認祂,其餘的都逃之夭夭。保羅不是任何「機構的創辦人」,連他所開創的教會,也沒有一間是「保羅堂」。我們不是要追求成功,成名,成就;我們乃是要在小事上忠心。有人要為主「圖謀大事」(有時真不知是為主還是為己),就讓他們去吧。主來時,不是要看你的教會有多少人,祂乃是要看我們是否忠心。神的僕人們,讓我們以神話語的乾糧,來按時分糧,神的兒女必因此得飽足。經訓與經歷基督徒的經歷很重要,我們常常說要經歷神。經歷神就是與神有密切的關係。那密切關係的建立,不是靠一些外在的現象來鼓舞,而應是內在生命的進深與成熟。而生命的成熟又離不開神的話語。因此,我們必需在神的話語上下工夫。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祂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0:32)從保羅的訓話中,我們可以得知,保羅把人交在哪裡:「神」和「祂恩惠的道」。神是看不見的,道是摸得著的。借著具體的道,來認識並經歷神,這是聖經的教導。在保羅的談話中,也給我們看見,「這恩惠的道」能作幾件事:一、「這道能建立你們」:我們生命的被建立,是因為神恩惠的道。因此,我們需要聽道,通道,知道,守道,行道,傳道。傳道人必需將神的道,一字一句,不折不扣地解說出來。像保羅一樣:「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徒20:20)。二、道使眾人合一:「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在這一句話里,給我們看見,道所作的是合一,不是分離。「你們」,「一切」,「成聖的人」,「同」;這些字眼讀起來,真是令人心靈舒暢。「你們」,「我們」,「他們」都能一起說:「阿們」,因為這是神恩惠的道所建立的。強調經歷就會使教會分割的。例如,有人有被擊倒的經歷,也有人怎麼擊也擊不倒,推也推不倒。如果堅持非倒不可,倒了才能得救,這不但是異端,更是分割基督的身體。有一間教會,一半被擊倒,一半沒有倒,結果各持己見,教會因此就要分裂。我們的經歷,是通過神的道,聖經的真理,來因實踐真理而經歷神。神並非耳聾,不需要我們大喊大叫來經歷祂。在幽靜的山間小道,在緩流的溪水旁,我們很可以經歷神的同在。使命與使徒大使命是主耶穌交代給使徒的(參太28:16–20),使徒們以為耶穌在第一個世紀就會回來(參徒1:6)。但主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1:7)因為主耶穌沒有在第一個世紀回來,所以大使命就由使徒傳遞下來,已是二十一個世紀了。今天我們能信主,也是因為使徒以及歷世歷代的信徒,忠心地將福音傳遞。大使命已經交託了,我們的責任就是遵行:高舉基督,造就信徒,廣傳福音。凡是遵行大使命的教會,都是傳承使徒的教會。誰說有使徒的才是使徒性的教會?安提阿的教會是「平」信徒創辦的(參徒11:19–30),有先知,有教師,卻沒有使徒(徒13:1;那時掃羅被列為教師),那就不是使徒性的教會嗎?主張「使徒性的教會」者,是否已變賣家產,凡物公用呢?這不是人要看的神跡嗎?如果在耶穌所揀選的十二個使徒及保羅以外,還有使徒,為什麼我們在兩千年的教會歷史中,沒有看見使徒在歷代的教會中出現?如果說,歷代的教會都是愚昧,要等到我們這一代,才興起使徒,那未免太張狂了一點。如果使徒的職分是那麼重要,主耶穌為何不像揀選保羅一樣,不斷地向人顯現,揀選使徒呢?我們從聖經里看到,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信主的人)是基督的身體。耶穌借著聖靈,使用祂所拯救的人,來完成祂的大使命。若是一面提倡全民皆兵,信徒皆應事奉;一方面又想自立使徒,這不是自相矛盾,沒有聖經根據嗎?主耶穌已借著十二使徒及保羅完成了主耶穌要完成的。就教會來說,主要把祂的教會「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20–22)若說「使徒性」教會的特色是「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2:42)我們遵守聖經就一切都有了。我們有耶穌基督為首,聖靈為師,為引導,這教會就是基督的教會。這教會就是傳承使徒的教會。神既是前進的,祂就不會開倒車,兩千年以後又另立使徒。教會的成敗,不是有沒有恩賜,而是有沒有基督。天主教以使徒代替基督,產生了「教皇」。我們今天又再需要使徒來取代基督嗎?基督耶穌已經釋放我們,我們再需要使徒來釋放神的百姓嗎?基督的教會今天需要的,是遵行使命,而不是另立使徒。其實摩門教早就有使徒了,我們現在才說使徒要出現,為時不是太晚了嗎?結 論基督教是個自由的信仰。宗派林立,五花八門。大陸出了「女基督」;八十年代,韓國曾先後出現了十多個自稱「彌賽亞」的人。這「聖而公之教會」任由個人,特別是能言善道,有煽動能力的人,任其所欲,胡言亂語,卻仍有人跟從,真令人啼笑皆非。華人教會的危機在於,在真理上的妥協,在解經上的偏差。我們把描述性(Descriptive)的記載當作是規定性(Prescriptive)的教導。所以就有:使徒時代的教會有神跡,我們也要行神跡;使徒說別國的話,我們也要說方言;但使徒時代的教會,變賣家產,凡物公用;而我們的房子卻愈搬愈大,車子愈開愈漂亮。我們該停止愚弄自己,愚弄別人了。華人教會的領導者,需要在「釋經學」上多下點工夫,免得我們謬講神的道。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安分一點,重思改教者的精神:唯獨聖經 Sola ScripturaScripture Alone唯獨基督 Solos ChristusChrist Alone唯獨恩典 Sola GratiaGrace Alone唯獨信心 Sola FidesFaith Alone唯獨榮耀歸神 Soli Deo GloriaGlory to God Alone「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才能名符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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