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最高法、最高檢日前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於今年7月25日起實施。解釋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對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等的修改,立足於司法工作實際,針對近年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犯罪案件中呈現出的新情況、新特點、新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於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此類犯罪,維護良好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解釋共十四條,分別對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入罪標準和「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傳播性病罪「明知」的認定以及對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行為的處理等問題作出了規定。❤ 你可能喜歡的文章↓這些引人注目的「黑科技」,是用來干這個的基層檢察官為什麼要擁抱高科技?在檢察院里使用高科技辦案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劇透!都有哪些"大咖"參加今年檢察「黑科技」盛會?【法律人的深夜食堂】來自夜晚的法律溫情【一一說法】原來愛國歌也需要正確的姿勢!正點巡檢(最有趣的檢察新媒體原創推薦)全國檢察機關頭條號影響力榜單投稿郵箱:zhengyiwangxmt@163.com正義君在這裡,期待您的投稿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