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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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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前,網路上出現了幾則對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領導的舉報帖,警方鎖定的發帖人為當地審計局一名公務員,並對其進行拘留,但該公務員說,並非他所為。隨後,圍繞此事件的一場官司甚至打到了浙江省高院……3月25日晚,覃正(化名)整夜未眠,他在杭州西湖附近長椅上呆坐了一夜。作為衢州市審計局公務員,今年40歲的他,自捲入當地一起「網路發帖舉報領導」案后,就過上了東躲西藏的生活。曾做過多年警察的覃正有著極強的反偵查意識,只要離開衢州境內,便不在任何一家賓館留宿。他稱,為保證家人安全,已讓妻子離開浙江到外地工作。為讓採訪順利進行,覃正還故意在褲腿和鞋子上沾了很多泥巴,「這是『障眼法』,我告訴領導外出挖筍了,乾乾淨淨回單位肯定不行。」民主與法制社記者調查發現,所謂「網路發帖舉報領導」案,是2015年期間,「天涯社區」上先後出現了舉報當地兩名公安局長和一名警察的帖子。警方最終確定覃正為發帖人,並將他行政拘留了10天。當地人更習慣稱此為「發帖被拘案」。覃正覺得這是無中生有。於是,他和當地公安局打起了行政官司,但兩次判決,他都敗訴了。後來,覃正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簡稱浙江省高院)申請了再審。兩名公安局長遭網路舉報Discovery2015年5月30日,一個名為「水清見底6」的網友,在天涯社區「百姓聲音」板塊中發布了一條題為《衢州兩公安局長和最牛的房警吳某結成腐敗同盟賽過XXX》的舉報帖,全文共2732字。舉報帖中指出的兩名公安局長,一位是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江某,另一位是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簡稱柯山公安分局)局長姜某,「房警吳某」,此前系柯山公安分局巡防大隊長。這條網帖至今能在網上搜到,內容也十分抓人眼球。其中有:「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公安分局原巡防大隊大隊長吳某貪污、無本販毒、涉黑涉惡,獲得巨額贓款,並用贓款購房十多處。吳某既是房警又是毒警……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刑偵支隊長、柯山分局原局長江某,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公安分局局長姜某收受吳某賄賂或參與分贓,被吳某套牢,結成腐敗同盟」。因這條帖子寫出了具體人員和單位全稱,所以,在2015年6月1日上午9點半左右,該帖被柯山公安分局網警大隊民警發現,當時已被點擊206次。民警將此情況進行了彙報,並受案。衢州市公安局將該案指定給柯城公安分局管轄、辦理。兩名局長分別稱網帖內容純屬捏造,是在惡意對他們進行人身攻擊。記者注意到,當天,衢州市公安局的指定管轄決定書上,已將覃正列為嫌疑對象,罪名是「涉嫌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覃正曾是一名警察,從浙江財經大學畢業后,先進入當地一派出所工作,後來又在柯山公安分局、衢州市公安局任職。2012年,到審計局工作。儘管覃正被確定為嫌疑對象,但他說,警方從未找過自己。2015年6月30日,柯城區公安分局民警向市局和分局遞交審批表,請求延長30天辦案期限,理由是「案情複雜,難以在期限內辦結」,有關領導批准了該申請。同年7月11日,同樣內容的網帖又出現在天涯社區「百姓聲音」和「網羅天下」的板塊中,發帖人網名為「剷除腐敗91」。警察調查發現,兩次發帖地分別為江西省鷹潭市和上饒市,發帖賬號均由手機註冊。「水清見底6」的註冊手機號碼為15079381206,「剷除腐敗91」的註冊手機號碼是18270336178。據上饒籍手機卡賣家余某雲交代,她在2015年5月初賣出了一張手機卡,但並沒進行實名登記。她只記得買卡人是一位30歲左右男性,講普通話,自己無法辨認出買卡人相貌。覃正說,那段時間他沒去過江西,更不認識手機卡賣家余某雲,但因過去時間較久,自己也沒證據能佐證此說法。到底是誰發帖?Discovery經數日調查,2015年8月21日傍晚,柯城公安分局在刑警、網警、特警的配合下,在衢州市審計局辦公大樓抓獲了覃正。覃正說,他遭遇了粗暴執法,不僅手機被搶,辦公室電腦也被扣押,而且警方還搜查了他的家,「扣押了家裡的電腦、手機、U盤以及未寄出的舉報信等。」該案一辦案民警稱,他們只是正常執行公務,覃正不僅不配合,還用極難聽的話語進行辱罵。另一民警也表示,覃正嚴重干擾了公安機關正常執法辦案。「這是故意栽贓我。」覃正告訴記者。依照警方信息介紹,他們之所以將嫌疑對象確定為覃正,是因為上述兩個手機號碼對應的手機IMEI號碼均為8633630145166400,IMEI系手機的唯一國際識別碼,一部手機有且只有一個IMEI號。警方信源透露,他們在覃正家中抽屜里搜查到一部黑色聯想A780型號手機,該手機的IMEI號為863363014516643。其中863363代表機型(TAC),01代表產地(FAC),451664代表生產序號(SNR),3為檢驗碼(SP),備用。警方認為,他們查獲的涉案手機IMEI號,與覃正持有的黑色聯想A780型號手機的IMEI號的TAC(機型)、FAC(產地)、SNR(生產序號)一致,所以認定覃正使用該型號手機註冊、並登錄天涯社區發表網帖。同時,警方堅稱,案發期間,覃正持有並使用了這部黑色聯想A780型號手機。但覃正的說法是,他從來沒使用過這款手機,也沒見過該手機,「而且該手機與涉案手機校驗碼並不相同,自己也沒發過帖,警方更沒證據證明我使用過那兩個手機號。」為此,他拒絕在警方收繳物品清單上簽字。值得注意的是,警察在扣押覃正的電腦、U盤中,還發現了與網帖內容相似的材料,這些材料形成的時間早於涉案網帖發布時間。「我的確舉報過他們,但不是通過網路。」覃正回應道。記者調查得知,柯城區公安分局在2015年8月21日、22日、29日,分別對覃正進行了詢問,三份筆錄顯示,覃正對警察提出的問題,全用「不知道」來回答,並多次用「畜生」等言語辱罵警察。但他沒在筆錄上簽字。詢問筆錄記載,覃正還要求衢州公安系統全部迴避此案,可拒絕說出原因,並稱自己隨時準備被別人暗殺。2015年8月29日,柯城區公安分局向覃正做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認為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而且屬於情節較重。覃正同樣沒在處罰決定上簽字。覃正覺得該處罰不公平,「即便是我在江西發帖構成誣告陷害,也應當由江西警方處理,衢州警方無管轄權。」需要指出,違法行為地包括違法行為發生地、違法結果發生地和銷贓地等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場所。衢州官方信息稱,「衢州作為涉案網帖主要涉及人員江某、姜某、吳某的住所地及工作地,系違法結果發生地,應當有管轄權」。覃正還覺得,雖然網帖非自己所發,但他認為網帖多是真實的,「紀檢部門應先對被舉報的當事人進行調查,如果真有問題,發帖人也不構成誣告。」衢州市公安局人士則告訴記者,他們在辦理此案上不存在任何問題。覃正被釋放后,開始與衢州公安「死磕」。其實,他與當地公安的「死磕」早就開始了。覃正說:「之所以有今天的結局,也並非『一日之寒』。」覃正自稱,他在柯山公安分局巡防大隊做警察時,發現隊長吳某涉嫌違紀、違法,「我不想加入他的隊伍,所以遭到排斥。」隨著時間推移,兩人越來越難相處。「多個同行告訴我,有人還暗害我。」覃正說,自己預感到不祥后,開始實名舉報吳某,「可每次舉報都沒結果,相反,我舉報的事情很快會傳入他的耳朵。」自此,二人積怨開始加深。最明顯的是,2009年,覃正還在柯山公安分局工作期間,該局巡防大隊書面通知覃正,每天打掃三次值班室大廳、衛生間、一樓會議室、活動室以及大隊大院,並負責全局的保潔。覃正拒絕執行后,巡防大隊在一份加蓋公章的材料上稱,如果再不執行此安排,將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對其進行處理。「我在單位幾乎無法生存,每次舉報,都有上面領導替他壓下來,所以我連有關領導一起舉報。」覃正說,他的確舉報過上述兩位局長,但每次都是直接到紀檢部門,或往這些部門寄信,而且都是實名,「我根本沒必要在網上弄個假名字發帖。」隨著舉報次數增加,覃正說他難在當地公安系統待下去,後來通過選調考進審計局。進入審計局后,網路上出現了對覃正的控告。網帖稱,覃正帶著三個人將一個村的治保主任打傷,「這樣的人也配做人民的公僕嗎?」覃正告訴記者,這個網帖由吳某安排人員所發。不久后,網路上又出現了對吳某的舉報,稱其「冒領協警社保金、吃協警空餉;敲詐勒索;亂扣群眾機車、電瓶車進行倒賣。」2014年年初,柯山公安分局還對吳某做出了行政記過的處分,主要問題是,他存在公款私用、違反招投標規定等問題。覃正則表示,從警多年來,自己沒辦過一起有爭議的案件,「也正因為我太正直,才招惹了麻煩。」針對後期出現的網帖,覃正分析:「這是別有用心的人在『借刀殺人』,尤其在2015年對我的那次拘留,顯然是在報復,但我不會倒下,我會繼續鬥爭。」而覃正鬥爭的方法還是依靠了網路。除此之外,覃正還不斷到浙江省、北京上訪。他還在2016年2月26日向柯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公安對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提出賠償。與此同時,「衢州警方涉嫌非法拘禁和打擊報復覃正」的文章也在不斷發酵。2016年3月4日,衢州市公安局通過自己的官網和官微發聲明稱:「我們在此嚴正聲明,文章內容嚴重失實……歡迎社會各界通過正當合法途徑對我們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2016年4月1日,柯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也認為,覃正就是網路發帖者,於是在7月8日作出的判決書中,駁回了覃正的訴訟請求。覃正不服,向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6年9月12日,該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覃正介紹,一審、二審開庭期間,他都要求公安機關出示「涉案手機」,警方一直沒有提供。該院院長告訴記者,法院一審、二審都沒問題:「訴訟是他的權利,我們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審理該案。」今年年初,覃正向浙江省高院申請再審被受理,但案件還沒開庭。「我相信法律最終會給我一個公正,真相總會大白天下。」覃正說。衢州市公安局人士則回應:「這事不是一兩年了,如果我們人員有問題,還能等到今天?」民主與法制社是由法學會主管的中央級新聞事業單位,擁有《民主與法制》雜誌、《民主與法制時報》、民主與法制網、民主與法制移動新聞客戶端等權威法制媒體。「民主與法制社」是由民主與法制社新媒體部負責運營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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