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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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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是相親認識的,結婚之後我對婆婆就像親媽一樣。我媽在我八歲的時候就生病去世了,所以結婚後在一個新環境,有新的爸媽,婆婆對我也很好,這十幾年來我第一次感受到媽媽的關懷。覺得自己很幸運。老公是搞裝修的,婚後我跟他一起去了,租了房子,我也找了份超市的工作,後來懷孕了,婆婆讓我回來在家安心養胎,每次去產檢都是婆婆陪我去,還給我買水果,寶寶四個月了又去檢查了一次,醫生說因為孕期有用過咬所以寶寶腦部發育的不夠好,智商可能會有問題,我當時摔傷了,我就塗了點葯,沒想到後果會這麼嚴重。回家的路上婆婆跟我說趁孩子不是很大讓我打掉,說生下來也是個禍害!我聽了很氣憤。怎麼可以說孩子是個禍害呢?我跟婆婆說想把孩子生下來,畢竟是我第一個孩子,我也不想這樣的,婆婆說生下來就是無休止的花錢也是痛苦,還不如打掉養好身體再懷一個。婆婆說的話讓我有點寒心,可是又能怎麼辦呢?家是農村的,也沒醫治的條件,難道老天非得剝奪我當媽媽的權利嗎?本來我決定生下來,跟老公商量之後我有點猶豫了?除了打掉就沒別的辦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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