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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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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銅川一村民機車沖卡併發帖侮辱警察 已依法拘留2月26日,城關派出所民警經過十餘小時的縝密偵查,抓獲違法行為人樊某,查處一起網上發帖侮辱警察的案件,切實維護了民警合法權益和網路空間秩序。經查,違法行為人樊某,宜君縣彭鎮界庄村人。2017年2月25日10時許,樊某無證駕駛無牌照組裝機車途徑宜君縣陽灣公安檢查站遇到執勤民警例行檢查,為逃避檢查,樊某駕駛摩托加速沖離站卡,后將摩托藏匿在宜君縣電力賓館後院內,樊某為泄私憤於當日11時11分,使用其VIVO X7智能手機登陸百度貼吧宜君吧在貼吧中發帖辱罵警察,造成了惡劣的負面影響。2017年2月26日,民警將違法行為人樊某抓獲,面對確鑿的證據和民警的詢問,樊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為了出氣、泄私憤,故意在網上發帖侮辱宜君警察的違法事實。由於樊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宜君縣公安局依法給予樊某行政拘留處罰,現已送銅川市治安拘留所執行拘留。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公安部近日公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中加明確了對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權利保護。其中增加的條款是: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一)侮辱、謾罵、威脅、圍堵、攔截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礙執行職務的警車通行的;(三)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或者檢查點的。提醒:我們在用最少的警民比例去維護社會的治安,使我們的國家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我們在用一年438民警因公犧牲的代價去捍衛著我們腳下的土地。任何人都可以給警察提出建議和批評,只要是理性、客觀的警察都願意接受。但如果是侮辱、謾罵絕不接受。作為警察的榮譽和尊嚴不接受,警察頭上的國徽更不接受!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那些企圖躲在陰暗角落裡肆無忌憚評論的人,該在法律面前,對自己的口不擇言多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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