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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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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外國"駐台副代表"涉性騷擾后安然返國 台外事部門被揪責台外事部門負責人李大維。(台媒圖)台灣網2月22日訊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駐台北土耳其貿易辦事處副代表」去年涉嫌性騷擾及妨害公務后,以休假名義返回土耳其。台灣「監察院」今日指出,案發後,台外事部門因耗時查證而延宕檢警機關偵查取證時效,執法單位無法立即採取適當措施,損及受害人求償權益及影響司法權行使。「監察院」要求外事部門改善並議處失職人員。台「監察院」指出,去年7月3月凌晨,「駐台北土耳其貿易辦事處副代表」都庫哈里在台北市大安區夜店涉嫌性騷擾及妨害公務,同年8月17日島內媒體大幅報導,都庫哈里便於第二日以休假名義返回土耳其。「監察院」表示,「駐台北土耳其貿易辦事處」當時正式向台外事部門說明,都庫哈里已結束駐台任務。不過,依據「駐台海外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非「友邦」外事人員於境內的「非執行職務行為」不享刑事豁免待遇。因此,都庫哈里所為應不得享有刑事豁免待遇。但案發時,由於台灣「駐土耳其代表處」未呈報土耳其給予台灣地區駐該國人員所享特權豁免,而主管特權禮遇業務的台外事部門「禮賓處」也未詳實查核,導致「禮賓處」所制的「雙邊特權禮遇對照表」存有缺漏而不自知,遲至本案發生才發現「駐處人員官員證」記載與「雙邊特權禮遇對照表」內容不符。「監察院」表示,由於上述疏失,且基於涉外事務中的互惠原則,台外事部門當下竟不能確定都庫哈里是否享有刑事豁免待遇。遲至事發53日後,外事部門才致函「法務部」說明與土耳其互不享有刑事豁免權,然而都庫哈里早於去年8月18日返國,致執法單位無法立即採取適當措施。「監察院」指出,台外事部門及「駐土耳其代表」針對此事處均難咎其職,確有怠失,要求外事部門改善並議處失職人員。(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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