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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各有關單位: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608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1〕106號)、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關於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江津府發〔2012〕40號)、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擁軍優屬工作的意見》(江津委發〔2014〕11號),現將2017年「四類」退役士兵安置計劃下達你們(具體指標和安置單位詳見附件),請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安置工作,並於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安置工作。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2017年8月21日投稿及聯繫方式:plalans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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