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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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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到農村買私人住宅的,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如果買賣雙方沒有人反悔,那自然相安無事。但是,一旦有人反悔,風險就來了。這種風險相對來說,對買方影響更大。 所以,買是能買,但從目前的政策來看,不靠譜,存在很大的隱患。 具體來說:一是買賣合同自始無效 國務院的政策明文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和宅基地。 因為這違反了國家強制性規定,城市人在農村買私人住宅簽的合同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不管是口頭合同還是書面合同,都一樣無效。二是不能辦理產權過戶 這也是中央明文規定的,不得為城鎮居民購買的農村房屋和宅基地辦理產權過戶登記。 因為產權不能過戶,那買方就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重建房屋,重建房屋時,還得以賣方的名義審批。 合同自始無效+產權無法過戶,導致買方無法完整地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心裡也一直有一塊石頭懸著。一旦遇到拆遷、賣主去世后子女繼承等情況時,麻煩就來了。 拆遷,意味著巨大的利益升值,賣主很可能背棄誠實守信原則而主張合同無效,且可以得到司法機關支持。而賣主去世后,發生子女繼承時,則往往會出現子女不買賬的問題,他們也可能主張合同無效,且也可以得到司法機關支持……想了解更多農村房地產知識,請關注微信公眾號【土磚家】,認真回答每個人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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