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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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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扒爺看到了一個很驚訝的消息,鳳小岳被告了!而且告他的人還是自己的前任經紀人。鳳小岳的前經紀人翁靜慧,控告鳳與她簽訂演藝經紀合約,卻違約私接通告,因此提告求償違約金及損失。翁靜慧提告指稱,鳳小岳於2007年3月與她簽訂演藝經紀合約,由她全權代理洽商演出邀約條件及簽約事宜,卻私接雜誌封面拍攝、電視節目等,共計11次。正是這11次的擅自行動,導致翁靜慧提告求償違約金及損失共計1300萬元(約人民幣290萬)。而兩人之間也不是第一次打官司了,2014年的時候,鳳小岳就已經遭前經紀人翁靜慧指控在合約有效期間,未經公司同意就私接演出,求償1300萬元。但那個時候台北地院認為,他的確違約,應付違約金100萬元,但因翁靜惠也欠鳳小岳演出《白色之戀》酬勞150萬餘元,抵消后,判鳳小岳免賠。至於50萬差額,因鳳小岳沒求償,法官無法判翁靜慧還這50萬元。可是這一次,又一次法院審理判決結果則是,扣掉翁靜慧欠鳳小岳的150萬元(約人民幣33萬)片酬,一審判決鳳小岳還要賠償500萬元。鳳小岳當然也不樂意,為自己辯解,表示他從未違約,翁指他私接的活動,有些是電影宣傳活動,沒有酬勞。而兩人簽下的協議書,約定違約金是100萬元(約人民幣22萬),並非依照違約次數計罰。鳳小岳現在所屬電影公司老闆李烈也是立即表示會上訴。至於這個事件的後續發展,扒爺還是會關注的。而娛樂圈裡面,經紀人和自家藝人的糾紛,完全不在少數。2011年的時候,台灣媒體報道,台灣藝人歐漢聲(歐弟)的前經紀人近日指控他欠錢不還,已經寄出存證信函,將他的豪宅扣押。當時因為經紀人小紀賣了房子,手上於是多了數百萬閑錢。歐弟正好也要買房,開口向她周轉。因為雙方交情,她沒要求寫借據,只有銀行匯款單證明她匯了這筆錢出去。基於是自家藝人,雙方只是口頭約定一個月還錢。結果年底小紀因私人原因離職,想找歐弟還錢,卻再也聯繫不上他。也是曾經合作過,前經紀人小紀也不是沒想過私下調節,氮素小紀表示,「多次打電話、寫簡訊給歐弟都沒下文,在遍尋不到方法后,才向法院遞案尋求解決。」沒想到在前經紀人向法院申請對歐弟財產假扣押那天,歐弟又主動打電話給小紀,而且電話號碼還是之前的。小紀在事後採訪的時候也是很遺憾地表示,「只是我沒接到,證明電話沒變。」而香港藝人林文龍郭可盈夫婦,還曾遭自家三位經紀人反戈!三位經紀人不約而同地使用了同樣一句話——「遇到這對極品夫婦,是我們一生最大的劫數!」。更是列出郭氏夫婦N項罪狀: 罪名1:花心——汪子琦爆料稱,一向被指「女尊男卑」的林文龍,對「小三」董維嘉卻極其大方。郭可盈的緋聞對象陣容更為風光。罪名2:自戀——「自戀」是林郭夫妻的共同點。王怡卿稱,「其實藝人在TVB拍戲很少錢的,像林文龍,一集也就1萬多吧,不會超過2萬,但他跟我們說自己拿5萬一集,讓我們在內地接戲一定要比這價位更高。」罪名3:貪財——王怡卿還稱,林文龍曾以請客為由約人吃飯,卻不埋單。罪名4:暴躁——王怡卿感嘆,郭可盈的暴躁在圈裡很出名。她指郭可盈對助手喜怒無常,曾經因為一碗泡麵遷怒助手。罪名5:造謠——汪子琦、王怡卿最為痛恨的,是林文龍「陰險地造謠」和「惡意地捏造事實」。不知道這三人的話是不是全部屬實,但「三人成虎」的話,見仁見智吧。不管怎麼樣,經紀人和藝人能夠和平相處肯定是最好的結果,如果真有矛盾,還是希望雙方心平氣和坐下來商量啊!婊貝們記得給扒爺點贊哦!最近這段時間的更新或許會有些不固定,希望不久的將來能再次和你們在評論區互動,看到那一張張熟悉的面孔,想扒爺的給點個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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