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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 告(2017)粵01民終6677號唐艷: 姚周與唐艷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姚周不服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2016)粵0183民初106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決定於2017年7月4日,08時45分在第三十三法庭開庭。因你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庭詢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逾期本院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二O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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