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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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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學變化"和"化學性質"物質的性質和變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性質是物質的固有屬性,是變化的內因,而變化是一個過程,是性質的外在表現。"化學變化"是一個正在(或已經)發生的有新物質生成的變化過程;"化學性質"則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如酒精燃燒,表述了化學變化──燃燒;酒精能燃燒,表述了酒精的化學性質──可燃性。化學性質的語言描述是在化學變化描述的基礎上加一些表示能力的字眼,如"易"、"能"、"會"、"可以"、"難"等。2."燃燒"、"點燃"、"加熱"和"高溫""燃燒":是反應現象,不是反應條件。"點燃","加熱"和"高溫"則是反應條件。"點燃","加熱"和"高溫"的目的都是提供反應物所需能量,促使反應發生。"點燃"是物質直接接觸火焰並使其燃燒。"加熱"是物質未直接接觸熱源而吸收到熱量,溫度一般不超過500℃,在實驗室中,一般用酒精燈提供加熱條件。"高溫"一般是指800℃以上,一般的火焰無法達到的溫度,在實驗室時一般用酒精噴燈提供高溫條件。一般只有在固體與固體及固體分解時使用。所以,在書寫化學方程式時,點燃、加熱、高溫要有所區別。3."煙"和"霧"的區別"煙":是大量固體小顆粒分散到空氣中形成的,它屬於固體,如磷在空氣中燃燒,產生的大量白煙就是五氧化二磷的固體小顆粒。"霧":是大量小液滴分散到空氣中形成的,它屬於液體。比如,打開濃鹽酸的瓶蓋,會發現在瓶口上方出現白霧,這些白霧就是鹽酸的小液滴。4."氣味"和"味道"的區別"氣味"是用鼻子聞出來的"味道"是用嘴嘗出來的。5. "焰"和 "光"的區別"焰":是可燃性氣體,熔沸點低、易氣化的可燃性固體、液體燃燒時形成的,如氫氣、甲烷酒精、硫等。"光":是木炭、鎂條等高沸點難氣化的可燃物燃燒時,溫度達不到氣化的條件,因此只會發光,不可能產生火焰。如:硫在空氣中燃燒現象是發出淡藍色火焰,木炭在氧氣中燃燒現象是發出白光。6."渾濁"和"混濁"的區別"渾濁":是由於沉澱或沉積物而混濁不清。"混濁":是水、空氣等含有雜質,不清潔,不明澈。如:二氧化碳通入澄清石灰水中的現象是澄清石灰水變渾濁,因為反應生成了碳酸鈣白色沉澱。7. "碳"和 "炭""碳":是指碳元素,是一個與化學的"元素"密切相關的概念,只用作化學用語,在表示元素和含碳的化合物時使用,如:二氧化碳,碳化物,碳酸等。"炭":是指無恆定組成及性質的含碳的具體物質。如:炭黑、木炭、活性炭、煤炭等,它們都是由碳元素組成的單質。(文章轉自網路,因無法查詢出處無法標註來源,如有侵權,請聯繫管理員刪除。)物理君微信公眾平台 資料QQ群:20403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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