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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的有關要求,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除加蓋高校校章外,還應由校(院)長簽發錄取通知書,並對錄取結果負責。現將我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地方屬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籤發人名單匯總公布如下(共103所)。 快看看你家學校是誰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小編悄悄告訴你,這也是辨別真假通知書的重要依據哦!(點擊查看大圖) 記得轉發擴散,讓更多的人知道!猜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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