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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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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我們落了個流落街頭的下場……」近日,一名匿名讀者發來5400餘字的長微信,訴說他及女友因房屋中介威逼,有地方住卻不能回的噩夢般遭遇,希望引起職能部門對房屋出租中介亂象的關注。記者8月27日輾轉聯繫上這名讀者,他自稱姓付(化姓),與女友都是武漢某高校剛畢業的大學生。 中介提前催繳房租,夾槍帶棒電話恐嚇今年2月底,付先生想幫女友在漢陽某小區租一間房。他通過58同城和趕集網發布求租信息,很快,就有一名中介的小夥子聯繫他,稱是漢商銀座乙座13樓一家房產經紀公司,願意代理付先生租房一事。付先生說,這家中介看起來很正規,也很有誠意。於是與該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一年的租住合同,租金為每月800元,按照合同約定,「押一付三」(交一個月押金,三個月租金),另外繳納物業費548元。付先生一次繳納了3748元。3月初,女友順利入住。房子被隔成了6個單間,每一間都有點小,室內環境還算溫馨,女友比較滿意。但沒想到,租進這間小屋是噩夢的開始。住了不到2個月,4月中旬,付先生接到中介一名女子催租電話。按合同,付先生本應5月26日才繳房租。女子力勸,遲交早交,總是要交。付先生只好提前繳了一個季度的房租。7月中旬,中介另一名男子又打電話催繳租金,付先生隨口問了一句:「不是還沒到期嗎」,對方語氣粗魯:「要住就快點給我繳錢,不住明天就給我滾」。後來得知,物業費是由房東繳,中介相當於重複收取。付先生說,中介提前一個多月收租的做法,相當於承租戶繳了兩個月的押金。面對種種不公,付先生和女友選擇了隱忍。 網路配圖7月份才繳錢,8月初要趕人走隱忍,原以為可以換取平靜,沒想到換來的卻是房東的一紙「逐客令」。8月7日,就在付先生他們再次提前繳納一個季度房租后不到20天,房東在他們的防盜門上張貼了一紙告知書,要求所有租戶必須在8月20日前搬離。因為,房東已經很久沒收到出租中介的租金了,並稱出租中介「既無支付能力,也無支付意願」。付先生一下懵了。他向房東打聽,原來房東僅從出租中介手中收到了一個季度的房租,其中,還扣除了一個月的傭金。無奈之下,付先生找到中介,要求中介退錢,但中介工作人員找出各種理由搪塞,「不知道情況」「公司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困難」「換老闆了」「老闆已經回老家,準備賣房子支付房東房租」等等,一個多小時的交涉,中介工作人員找出的理由就有10多種。此後,付先生又幾次同女友一起找了中介,但中介總是一句話,「無錢可退」。付先生稱,他們的租金已經繳到今年11月份,算上押金、重複繳納的物業費,他們還剩下4000餘元在中介手中。 網路配圖報警后被威脅,「看到一次找一次麻煩」「4000多元錢,對我而言,是兩個月工資」。8月7日,付先生撥打110報警,民警出警后認為是經濟糾紛,不能介入。接著,付先生又先後向工商、房管部門打電話反映。工商部門當即回復稱此事不屬他們管;漢陽區房管部門11日回復,他們已經接到了很多關於該中介的投訴,對該中介下達了行政整改通知書並罰款,但他們也沒有更多辦法,建議付先生向派出所報案。12日,付先生到漢陽公安分局建橋派出所報案。出租中介一名工作人員恰好也在場,在派出所內當著民警的面,這名中介人員竟揚言「要搞你的人」。派出所未予立案,也沒等來職能部門的協調。14日,中介人員上門警告付先生:「你別到處給我們惹事,小心我們找人做了你!」出於安全考慮,付先生女友暫時搬離了出租屋,借宿朋友家中。8月21日,女友偷偷回到出租屋時,被中介人員發現,讓她離開。並留下一句話:「見到你們一次,就要找你們一次麻煩!」付先生心有不甘,聯繫上房東,希望房東能解除與出租中介的合約。這樣,房東雖然沒能收到中介上一季度的租金而遭受了一些損失,但畢竟收回了房屋出租權,可直接與付先生他們簽訂租賃合同。飽受出租中介困擾的房東爽快答應。8月23日,付先生與房東來到這家中介公司。該中介提出,因為付先生報警給他們添了很多麻煩,不允許付先生女友繼續住下去,否則,不同意解除雙方合約。房東只好應允。就這樣,付先生女友已繳納房租到11月,卻不能回去住。他希望這樣的遭遇和經歷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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