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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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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網友提到慢乙肝治療時,就說經濟負擔重、治療不起,而且療程長,停葯后又會複發,真是談「肝'色變。在實際工作中少部分醫生存在過度用藥,濫用聯合護肝藥物,尤其是口服護肝降酶方面的藥物,在同一病人同時聯合4-5種。這些藥物過多,不僅不護肝、反而加重肝臟負擔。同時還增加病人經濟上的壓力,導致用不起而停用。建議將有限的資源用在抗病毒治療。有一網友說他在門診治療慢乙肝,醫生給他開許多葯,每月4000多元。他每月打工才掙2000多元,要房租、吃飯、吃藥,實在接受不了經濟上的壓力,只好停用。而病情尚未好,逼迫終止治療,這樣患者成千上萬。怎樣做到合理護肝、降酶治療?本人經驗:一般初始ALT在200以上時,給予靜點甘利欣3支/日、丹參注射液20ML,療程1-2周。當ALT下降100以下時,改為口服護肝1-2種,療程2周左右。ALT降至正常后,單用抗病毒藥物即可。慢乙肝合理使用抗病毒藥物依據《慢乙肝防治指南》及本人工作總結以下幾點供參考:1、根據乙肝病毒核酸(HBV DNA)拷貝數高低及病人的年齡選擇抗病毒藥物的種類及方案:1.如年齡在35歲以下病人,HBV DNA拷貝數在小於或等於10^6以下,應首選干擾素抗病毒治療。2、對於年齡在55歲以上或病毒數大於10^7以上患者,初始治療盡量避免兩種抗病毒藥物聯合應用。其原因:有長期聯合應用帶來多重耐葯的危險。同時增加病人的經濟上的負擔,導致無錢而終止用藥。3、設計合理先後抗病毒治療方案:(1)先用拉米夫定:(當HBV DNA拷貝數初始連用3個月後未降到原位數50%,應換藥或加藥,HBV DNA拷貝數無變化,立即換藥)。拉米夫定連用1-2年未達到停葯條件,需要繼續抗病毒者,建議在未出現基因耐葯之前,改用另一種抗病毒藥物(核苷酸類)較為合理。(2)首選恩替卡韋及替比夫定者,有半數是浪費資源,增加病人負擔。因為拉米夫定產生耐葯后改用恩替卡韋仍有效,而恩替卡韋耐葯,再用拉米夫定療效極差。(3)對於青壯年患者可考慮改良序貫抗病毒方案:當病毒HBV DNA拷貝數在7次方以上者,可先應用拉米夫定3個月,后聯合干擾素,這種方案耐葯減少50%,同時停用拉米夫定后延長干擾素(總療程1年)停葯后複發率較未聯合減少一半。望網友了解慢乙肝治療現狀,避免及減少部分醫生殺雞用牛刀。還有少部分人認為抗病毒藥愈貴愈好,進口比國產的好,時間越早越好,那都是一種誤導。乙肝患者長期用藥給患者造成了不小的經濟負擔。乙肝患者長期治療給患者造成了不小的經濟負擔,5月12日在香港著名影星羅家英的見證下,「SCP肝病救助基金」在四川已經正式啟動。肝病患者可通過申請每年7200元—9600元資金補助,享受規範有效的治療。四川「SCP肝病救助基金」申請方式:微信hgzx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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