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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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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papi醬的一條廣告拍出2200萬的價格,相信大家對此還記憶猶新。這個2200萬的廣告價格,沒有讓我感到吃驚,反而是咪蒙單篇文章四五十萬的廣告價格,才讓我感到不可思議。不管怎樣,在內容變現的諸多嘗試中,廣告仍然是內容平台與創業者的主要收入來源。在我們創作的內容產品,吸引了一定量的用戶以後,如果沒有採用直接的內容付費模式,那麼將廣告介入其中,近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過去,建一個網站或者寫一個博客,你問對方這個日後靠什麼賺錢?十之八九跟你說:廣告。他們利用吸引人的內容,將流量引入,然後開始投放各類廣告聯盟的廣告,也有自己談來的廣告。其實,現在大家在做的也是如此。我們利用各個內容平台,對外輸出優質的內容,吸引目標用戶。當我們鎖定的用戶群達到一定數量,便有對應的商家找上你,或者你找上對應的商家,談的就是廣告合作。我們可以把這個過程當成買賣的資本。對於內容創業者而言,用戶才是我們開價的資本,內容不是。同樣的,對於商家來說,他們想要佔用的是你的用戶資源,至於內容的好壞,他們是以效果來做評判的。因此,文章閱讀數的10萬+,成為新媒體人窮盡一生的追求。我不排斥那些追求10萬+的作者,我只是討厭那些刷數據的騙子。對於數據的理解,我的態度永遠是:保持真實。哪怕你的每篇文章閱讀數為10,只要你堅持這種真實的狀態,數據上的突破並非難事。如果你從一開始就刷數據,實際上,你距離10萬+的距離是越走越遠。強調10萬+這個數據,因為它確實可以給到投廣告的商家,作為一種參考。當然,除了這個顯眼數據,廣告主一般還會對其它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比如人群的分佈、用戶的停留時間、文章的轉發與點贊等。比如在國外的社交網站Facebook投放廣告,我們可以將人群鎖定到他們的地區、年齡、喜好及關注等。在國內,微博的廣告投放也有類似的設置。站在商家的角度考慮,內容創業者只有為廣告主提供更多相關的數據,才能讓自己的內容變現之路越走越寬,使廣告這種附增的服務模式,得以實現更大的經濟價值。papi醬2200萬的天價廣告,我不吃驚的原因在於它從頭到腳都是一次有策劃性的包裝,而咪蒙的叫價,至今讓我抱有懷疑的態度,因為沒有看到每篇文章背後產生的數據。papi醬&咪蒙文/庄澤峰(《內容創業指導手冊》的十二篇文章,已經完整的收歸到個人微信訂閱號vblogabs,需要閱讀的朋友,可以加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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