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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幾秒鐘內,數以千計的彈丸在空中組成密集的「火牆」,任何敢於穿越的戰機都將成為廢鐵,這就是瑞士厄立孔·康特拉夫斯公司(現為德國萊茵金屬公司的子公司)出品的35毫米高射炮所展示的威力。如今,全球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防空部隊列裝該炮,成為野戰防空以及城市要地防空的主力,在國際市場上享有極高的口碑。該35炮也是極少數為台海兩岸軍方同時認可的明星武器,從台軍率先於20世紀70年代末引進35牽引高炮及配套雷達,再到大陸國防科工委下定決心引進雙35炮的生產技術,幾十年發展下來,今天大陸不僅形成壯觀的「正規軍+預備役+民兵」的35炮部隊,還不斷推陳出新,成為國際市場上赫赫有名的「35炮大國」,反觀台灣,卻因內部市場狹小和軍內意見分歧,35炮最終落得「孤芳自賞」的結果,成為台軍「洋槍洋炮大觀園」里的一朵「奇葩」。台灣「先下手為強」國民黨當局與厄立孔公司淵源較深,若不是1929年國民政府一筆百門20毫米機關炮的訂貨,當時深陷債務危機的厄立孔公司恐怕早就不存在了。到了20世紀70年代,經濟率先騰飛的台灣為了在一定程度上擺脫對美軍售依賴,積極向歐洲國家尋求軍品。1979年,台灣當局與厄立孔公司再續前緣,購買合計52門GDF-001高射炮和24部「天空哨兵」(Sky Guard)雷達,1981年交貨,裝備了台灣空軍的3個防空炮兵營,每個防炮營有4個連,每個連有4門高炮和兩部「天空哨兵」火控雷達。20世紀80年代初,由於美國傾向與大陸發展戰略夥伴關係,甚至少量放開對大陸的軍售,令台灣當局感到恐慌,於是展開大規模對外軍購,包括斥巨資更新陸軍現役高炮,增強防空能力,理由是「海峽當面的解放軍戰機威脅日甚」。按照台灣「國防部」的估計,距離台灣本島約250海里範圍內的大陸一線軍用機場包括路橋、崇安、福州、惠安、沙堤、龍溪、興寧、澄海、連城、廈門和龍田等11處,最大戰機容納量為1580架。若解放軍攻台,部署在台灣當面的最大兵力(按最大容機量的70%進駐)約為1100架。而距台250~500海里的二線軍用機場則有43處,最大容機量超過1600架,部署在這些機場的解放軍戰機可有效馳援一線作戰,並可隨時推進至一線機楊,成為解放軍攻台後備兵力,部署在二線機場的解放軍機型主要為轟炸機和運輸機,部分航程較大的重型戰鬥機也可由此起飛直接飛赴台灣。台軍預測,一旦兩岸爆發戰爭,開戰首日大陸可出動的戰機數量預判為當面250海里內的11處一線機場戰備進駐量約110架,戰事初期的戰機出勤率達到90%,約為990架。根據一般兵力運用原則,預留三分之一作為自身防空之用(約為327架),餘下的663架全部用於第一波攻擊,全天最多可出動5個架次。按照台軍的盤算,在解放軍攻台之初,台灣空軍戰機部隊為保存戰鬥力將轉駐東部沿海,而現有的「霍克」、「奈基」中遠程地空導彈要以100%的出勤率及命中率攔截大約150架大陸戰機,其餘戰機則將由高炮對抗。當時台軍防空是以「整體防空」為基本戰略準則,視台灣和澎湖為整體防空區域,要地防空與野戰伴隨防空融成一體,「(飛)機、(導)彈、(高)炮」統一指揮和交叉運用,發揮統一作戰效能。具體而言,台澎防空主要以整體防空火力規劃構成綿密的攔截網,配合各型低空與野戰防空武器,強化各要地防護,各型地面防空武器按照性能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部署,形成火力交叉重疊和縱深配置。首先,台軍以戰鬥機和「奈基」遠程地空導彈構成海峽防空網,最大限度地在台澎外海消耗解放軍戰機數量,本島空域由「霍克」中程地空導彈與高炮形成保護傘,尤其是各要點地區以優勢火力形成防空火力群。至於野戰部隊的防空任務,原則上是對飛行高度300米以下目標使用步機槍,500米以下使用美製M55高射機槍,4000米以下使用美國軍援的M1式40毫米牽引高炮、計劃引進的新式高炮或單兵肩扛式地空導彈,以綿密的低空火網攔截近接支援的大陸戰機,掩護部隊安全。台軍整體防空的最高目標是有效阻止大陸戰機在己方空域活動,陸軍的野戰防空則以確保地面部隊行動自由為著力點。當時,雖然台灣空軍獲得了雙35高炮,但陸軍野戰防空武器仍以陳舊的40毫米高炮為主。檔案顯示,台灣陸軍的野戰防空部隊編製包括:13個牽引高炮連(台灣本島8個,外島5個),每連編有M1式單管40炮8門,四管M55高射機槍8部;16個自行高炮連(台灣本島12個,澎湖1個、金門3個),其中4個連各下轄15門美製M42式雙管40毫米自行高炮。此外,陸軍基層步兵有超過1.1萬挺M2HB式高平兩用機槍。台灣陸軍認為,所有40炮的有效射高均只有1200米,其中M1式單管牽引高炮射速僅為120發/分,M42式雙管自行高炮經島內「中科院」改進后射速(雙管)也不過375發/分,火控還停留在人工操縱的蛛網式瞄準鏡,難以跟蹤日益刁鑽的低空高速目標,淘汰勢在必行。各有長短,頗費思量1982年初,台灣陸軍提出「陸軍野戰防空整備構想簡報」,強調陸軍自身的野戰伴隨防空力量建設要與台灣整體要地防空相結合,因此自軍團至營連的陸軍部隊均應配備成建制的防空武器系統,確保遂行機動作戰。由於陸軍野戰防空項目預期採購金額高達上百億元新台幣,因此引來各海外廠商角逐。台灣陸軍納入評估的野戰防空系統包括地空導彈和高射炮兩類。機動發射的近程地空導彈有瑞典RBS-70單兵肩扛式地空導彈和美國「小槲樹」車載式近程地空導彈,高炮則有使用BOFI火控系統的瑞典博福斯公司L/70式40毫米單管牽引高炮,和使用「天空哨兵」火控系統的瑞士厄立孔公司35毫米雙管牽引高炮。起初,台灣陸軍中意的方案是通過尚存「邦交」且有類似裝備的新加坡引進瑞典的RBS-70地空導彈及其配套的「長頸鹿」搜索雷達,而40炮恰恰也能由「長頸鹿」雷達指揮作戰,再加上地位顯赫的台軍「聯勤總司令」蔣緯國力挺,因此勝算頗大。不過考慮到台灣空軍已採購瑞士的雙35炮,厄立孔公司自然不會放棄「再下一城」的機會。1982年3月17日,「參謀總長」郝柏村做出指示,武器挑選原則要秉承「利於維護、力求三軍統一」的方針,暗示要做到陸空軍地面防空系統趨於一致。意味著一旦立項后,得標廠商即可「陸空通吃」,無形中也刺激了各路廠商積極競爭。1982年10月4日,台灣陸軍總部計劃署向「陸軍總司令」蔣仲苓提交題為「選用軍團級高炮參謀研究」的報告,對40炮和35炮的性能進行了詳細的紙上分析。分析表明,台灣陸軍希望高炮要射程遠、射速快、初速高、火力轉移速度快。在火控方面,要求初始反應時間不超過5秒,轉換目標不超過1秒,全天候全自動,具有敵我識別能力。彈藥威力方面,則要求擊中目標后使之失去戰鬥力。分析認為,防空最有效的武器仍是導彈,最好導彈和火炮的火控可以統一。就競標的產品而言,瑞典的40炮可通過「長頸鹿」搜索雷達和RBS-70肩扛式地空導彈搭配,而瑞士的35炮則有與美國「麻雀」地空導彈混搭、共享「天空哨兵」雷達的方案,因此都符合需求。具體而言,每門瑞典40炮都配備BOFI火控系統,成為一個作戰單元,可單獨配置使用,若面臨嚴峻的防空環境,可配合地區早期預警的「長頸鹿」搜索雷達為9門40炮提供預警數據,該雷達可與高炮部署在不同位置,最遠距離為10千米。40炮進入陣地到完成射擊準備耗時5分鐘,每門炮一次可裝填118發炮彈。40炮射速較慢,但持續射擊時間較長,使用近炸引信的炮彈可增加殺傷半徑。BOFI火控系統包括光電火控儀和追蹤雷達,可全天候工作。與「長頸鹿」雷達搭配時,BOFI搜索距離可達40千米,當發現目標並判定為敵機后,即將目標交付給追蹤雷達(追蹤距離10千米)。如需轉換目標或改變追蹤方式,則須由射手人工操作,耗時5秒。瑞士35炮是以兩門牽引高炮搭配一套「天空哨兵」雷達為基本作戰單元,火控雷達與火炮也是分離的,但仍須部署於同一場地。35炮射速快,持續射擊時間短,採取直接命中目標方式。與35炮搭檔的「天空哨兵」雷達是全天候、全自動的火控系統,搜索距離為17.5千米,追蹤和鎖定距離為15千米,最多可同時控制3門高炮或一部導彈發射架加兩門高炮,具有敵我識別和抗電子干擾能力,能追蹤四倍音速目標,並裝有反輻射導彈報警器,並能自動排定目標交戰優先次序。「天空哨兵」雷達對第一個目標的反應時間為5~7秒。雷達有兩套獨立的追蹤系統——雷達追蹤系統和電視追蹤系統,兩者都實現自動化,雷達車內有雷達和電視顯示屏,可監控17.5千米範圍內空域,對目標識別、目標選擇、鎖定及轉換等操作都很便捷。在與導彈合用上,35炮系統在原始設計中就考慮與多款地空導彈配合使用,其中美製「麻雀」地空導彈已與35炮結合成完整防空系統,投入到一些北約國家的防空作戰中,這對純美系的台灣整體防空體系較有利。而瑞典40炮在作戰指揮火控等方面只能和本國的RBS-70導彈搭配。在採購成本方面,負責轉口貿易的新加坡聯合武器公司向台灣軍方提出的報價是:單購一門40毫米高炮價格是1.29億元新台幣,一部「長頸鹿」搜索雷達為6320萬元新台幣,採購9門40炮和一部「長頸鹿」搜索雷達,每門火炮價格為1.1338億元新台幣。而瑞士厄立孔公司駐台辦事處的報價,一套「天空哨兵」雷達和兩門35炮的總報價為2.2627億元新台幣。在後勤保障能力方面,當時台灣海軍保有瑞典技術背景的40炮,未採購BOFI火控系統,所以只有簡單保修體系,但除搜索雷達及火控系統外,其餘零部件大多可與台軍舊式40炮通用。而台灣空軍則採購了完整的35炮系統,在瑞士公司的協助下建立起完整保修制度,並以最終10個營的裝備目標為努力方向。實彈打靶,各有千秋在台灣陸軍總部計劃署的報告中,引用了海空軍進行的40炮和35炮實彈射擊成績作為比較。其中,報告引用的35炮實彈射擊成績來源於1980年4月1日和8月8日台灣空軍在南部枋山靶場舉行換裝結訓試射活動。4月1日,第一次使用一架T-33教練機拖平靶,射擊兩個航路,耗彈196發,命中65發。第二次使用一架F-5戰鬥機拖箭靶,射擊一個航路,耗彈50發,命中靶碎。第三次使用一架F-5戰鬥機拖箭靶,射擊一個航路,耗彈54發,命中靶碎。8月8日,第一次使用一架T-33教練機拖平靶,射擊兩個航路,耗彈106發,僅命中6發。經過調整拖靶的雷達反射器位置后,第二次仍用T-33拖平靶,射擊兩個航路,耗彈140發,命中31發。第三次使用F-5拖箭靶,射擊一個航路,耗彈56發,命中靶碎。第四次又使用F-5拖箭靶,射擊一個航路,耗彈58發,命中靶繩墜海。台灣海軍40炮實彈射擊時間不詳,報告只提到以6艘「陽」字型大小驅逐艦上的40炮射擊263發,命中63發,平均命中率24%來計算,未命中炮彈的平均距離誤差52.4米,平均方位誤差0.9密位。但海軍40炮的實彈射擊是使用艦上火控系統實施,並未使用原炮的搜索及火控系統,無法測試原火控系統能力。報告中還提到一些其它考慮因素,主要是瑞典40炮在作戰上強調近炸引信效能,因此射速要求較低,但其引以為傲的近炸引信對電子干擾及長時間儲存所導致的可靠性問題則沒有數據參考。另外,35炮射速高,導致炮管壽命較短。台灣陸軍總部計劃署的報告中,還參考了一部分新加坡提供的數據。原來,1981年12月9日台灣「參謀總長」郝柏村會晤新加坡國防部副部長楊烈國,當時雙方談到新加坡野戰防空系統和坦克採購的細節問題,郝柏村得知新加坡在建設地面防空力量方面有一套完整的構想。為廣泛搜集資料以供決策參考,郝柏村立即指示組團前往新加坡考察。1982年2月2日,台軍代表前往新加坡,聽取了新軍方有關35炮和40炮性能的分析簡報。由於這份簡報對兩種火炮的成本效益分析非常詳細,因此台灣陸軍總部計劃署在報告中也援引了這些外來資料。新加坡軍方的簡報指出,高炮威力與其在短時間內能命中目標的彈藥數量有直接關係,平均命中率與射速、彈道軌跡、炮彈初速和目標有效體積等因素有關。35炮採用「直接命中」方式,雙管齊射射速高達1100發/分,其口徑、炮彈形狀和初速都在選擇發射率和彈道軌跡時作過仔細計算,使發射的炮彈威力達到最大。就直接命中目標的彈丸數量而言,雙管35炮比單管40炮優異得多。但40炮炮彈所用的近炸引信也不容小覷,要知道直接命中率雖與火炮射速成正比,但也與目標半徑的平方成正比,增大目標有效破壞半徑比增高射速更為有效,而40炮的近炸引信感測目標的能力相當於將目標半徑增大四倍,因此引爆后的破片殺傷半徑比直接命中的炮彈高出16倍。如此換算下來,35炮的射速雖比40炮高出4倍,但理論上,35炮每命中一發,就有4發40炮近炸引信炮彈在目標有效殺傷範圍內爆炸。由此可見,兩種高炮採用不同作戰原理,其作戰效能比較要藉助概率計算公式,並運用實驗結果,以確定破片的穿透威力,以及需要多少破片方能使目標飛機致命。新加坡陸軍還提交了自己關於35炮與40炮的計算機模擬與綜合效益評估結果。該模擬假想的來襲目標靶機形狀類似F-5E戰鬥機,速度為0.9馬赫,兩種高炮都搭配性能同級的火控系統,均採取迎頭攻擊方式。根據兩種引信設定兩種交戰考核科目,第一種為35炮與40炮均使用觸發引信,第二種為35炮用觸發引信而40炮使用近炸引信。模擬計算結果是,第一種情況35炮優於40炮甚多,第二種情況,兩者相去不遠。最後,新方模擬報告就擊落一架敵機使用的40炮近炸引信炮彈與35炮觸發引信炮彈的價格作了比較:40炮近炸引信炮彈單價每發560美元,35炮觸發引信炮彈每發60美元。擊落一架敵機的40炮近炸引信炮彈花費:560×57=31920美元;而35炮觸發引信炮彈花費:60×228=13680美元,兩者相差18240美元。假設每門炮在其使用壽命期限內擊落25架敵機,則40炮的採購成本須較35炮的採購成本低45.6萬美元(18240×25美元),兩種炮的成本才能相等。雖然陸軍總部計劃署報告寫得洋洋洒洒,但並未做出何種高炮較優的結論和明確的採購建議,只在結論中重提陸軍防空仍為整體防空的一部分,其「能力建設」不能以滿足自身需求為目的,應將陸軍防空建設與空軍中高空防空體系建設銜接起來,因此要在考慮高炮選購之餘,宜將陸軍戰區用地空導彈(與高炮使用同一火控系統)一併考慮較為有利。祭出「高門檻」就在台灣陸軍總部對兩種高炮進行研究之際,「參謀本部計劃次長室系統分析處」(第五處)也展開兩種高炮效能的系統分析,並邀集陸、海、空、聯勤計劃署系統分析官研究最佳分析方式,顯見陸軍野戰防空採購案已提升到「參謀本部」的層次。除了兵棋推演分析方式外,郝伯村在1983年5月上旬下令,海空軍各安排一次40炮和35炮的對空實彈射擊。35炮射擊在台中青泉崗空軍基地進行,由「天空哨兵」雷達指揮一門35炮,射擊一架F-100戰鬥機拖帶的拖靶,平均命中率為78.5%。40炮射擊則於同一天在左營舉行,一艘「陽」字型大小驅逐艦上的兩門單管40炮在制導火控輔助下實彈射擊,平均命中率為62.4%。40炮命中率雖低於35炮,但前者彈頭較大,爆炸后殺傷力也較強,因此這次射擊對比仍難分伯仲。1983年9月中旬,系統分析處提出「40炮和35炮效能系統分析報告」。報告暗示台陸軍應跟進台空軍採購35炮,以統一後勤為優先考慮。但耐人尋味的是,計劃次長室於1983年12月7日提出自己的「40炮和35炮效能分析報告」時卻改口大提40炮的優點,感覺有呼應蔣緯國力捧40炮之意。直到1985年6月,郝柏村指示,35炮或40炮誰能率先取得技術轉移和製造權,就選用哪家,且最終目標是實現三軍通用。郝柏村的想法是,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在「擺不平」的情況下索性祭出「技術轉移」和「在台製造」的「高門檻」來決出勝負。這時候,台灣陸軍高炮到底買誰還沒定論,陸軍總部卻動起未來高炮部隊編製規劃的腦筋了。計劃署特意在構想里分別針對兩款高炮提出不同野戰編製方案:若35炮獲勝,台灣陸軍將以高炮排為基本作戰單元,合計,台灣陸軍需35毫米炮46組(每組含一部「天空哨兵」雷達和兩門35炮),總預算將近112億元新台幣(含火炮、雷達和技術訓練支援系統等)。若40炮獲勝,那麼每門炮就是一個獨立作戰單元,台灣陸軍需116門40炮和28部雷達,總預算150億元新台幣(含火炮、雷達和技術訓練支援系統等)。無疾而終郝柏村的指示雖使得陷入停頓的台灣陸軍野戰高炮採購案再現生機,但最後整個項目仍沒有下文。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結局,台灣「國防預算」吃緊是一大原因,台灣陸軍原訂於1988年開始分8年採購,由於金額龐大,且當時陸軍正進行自製的M48H主戰坦克(現編號改為「CM11」)「勇虎採購案」,無多餘資金再採購野戰高炮。即便有廠商願意技術移轉在台生產,軍方也沒有預算,使得本案就此停擺。可笑的是,一邊是台軍缺乏預算,一邊卻因低級錯誤甚至是人事攻訐不得不花昂貴的外匯去買自己能造的東西。據蔣緯國回憶,本來聯勤總部有能力自製35毫米高炮炮彈,但當樣品交由測試部隊(由陸軍總部抽調人員組成)測試時,這幫「棒槌炮手」陰錯陽差地把35炮自動機的連發桿扳到單發桿上,讓現場觀摩的郝柏村大為光火,以「品質低劣,不能連發」為由阻止聯勤生產炮彈,改為直接向瑞士購買,蔣緯國還想申訴卻告狀無門。另一方面,在美國廠商作祟下,最終台灣陸軍選購了體形更大、只能車載機動發射的「小檞樹」導彈,40炮和35炮的雷達都無法與之匹配。台灣陸軍後來不得不在1992年8月引進12套「萊茲」(LAADS)低空偵搜雷達,配合「小檞樹」交戰使用。由於現代化高炮一直空缺,台灣陸軍野戰防空只能由少得可憐的「小檞樹」導彈「挑大樑」。1996年5月和8月,美國先後對台出售「毒刺」DMS和「復仇者」車載式地空導彈,才勉強彌補野戰防空缺口,可是這兩種純以導彈構建的防空系統並不能讓台灣陸軍放心。2005年台北航天展上,台軍聯勤總部展出其下屬的第202兵工廠與新加坡廠商合作研製的T-92單管40炮,這就是一度被炒得沸沸揚揚的「天鏢項目」,外界猜測台灣陸軍可能重啟引進新式高炮的序幕。但「天鏢項目」又面臨「老大難」問題,即T-92式單管40炮需要搭配「中科院」開發的CS/MPQ-561「天勇」火控雷達,但「復仇者」防空系統已與CS/MPQ-90「蜂眼」機動點防空數字化相控陣雷達(PODARS)集成完畢,若陸軍購置T-92炮,在搜索雷達方面又要增加一個型號。至於台灣空軍的35炮,從1991年開始搭配美國「麻雀」地空導彈執勤,承擔基地近程防空任務。雖然35炮性能優異,在台軍歷年演習都有不錯表現,但隨著解放軍配備巡航導彈、多型空地戰術導彈、無人攻擊機等武器,對台軍機場威脅增大,使得台軍的35毫米炮有升級必要。同樣因為重複投資以及軍種分歧,台灣空軍對「天鏢項目」的「進化版40炮」興趣寥寥,自行以「天武七號項目」的名義改進35毫米炮。2009—2012年累計花費約30.795億元新台幣,將現役GDF-001高射炮升級到瑞士GDF-006高射炮的標準,重點是發射先進的AHEAD炮彈,它的全名是「先進命中效率與摧毀彈藥」。每發AHEAD炮彈里裝有152顆圓柱形彈丸,炮彈底部裝有可編程的近炸定時引信,能快速設定引爆點,以便對目標形成高效率的定向破壞。使用AHEAD炮彈后,GDF-001式高射炮可有效對付飛機、無人機、巡航導彈、空對地導彈及制導炸彈等目標。然而,無論「進化版40炮」抑或是升級后的35炮,台軍終究裝備量太少,其陸軍野戰防空在相當長時間裡只能由導彈「支撐門面」,這也算在全球陸軍防空武器配繫上創造了「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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